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频道 > 中国金融观察 > 金融聚焦

2003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主要情况

  2003 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金融宏观调控2002 年下半年,中国经济走出了持续多年的通货紧缩困扰,开始进入新一轮上升周期。2003 年初,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并出现部分行业投资增长过快、能源交通等“瓶颈”制约,物价上涨压力有所加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问题,在“非典”疫情、伊拉克战争等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情况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在2003 年4 月就及时调整货币政策操作,启动央行票据收回流动性,并于当年实施了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 个百分点的操作。针对2004 年固定资产投资较旺、煤电油运出现紧张、消费物价涨幅上升的形势,中国人民银行继续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窗口指导等多种工具加强金融调控,抑制了货币信贷增长偏快的势头,2005 年消费物价趋于稳定,为当年平稳推出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创造了良好环境。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2006 年经济运行中贸易顺差过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等“三过”问题仍未缓解,特别是由国际收支顺差导致的银行体系流动性偏多矛盾继续加剧,中国人民银3行采取综合措施加强流动性管理和货币信贷调控。2007 年,经济运行中出现了由偏快转向过热的风险,并且主要在食品涨价的推动下,通货膨胀压力明显上升,稳健货币政策进一步明确为从紧,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控的频率和力度都是历史上少有的。今年初,我国南方遭遇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中国人民银行在落实好从紧货币政策要求的同时,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科学把握调控的力度,贯彻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调控方针,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积极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总的来看,五年多来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加强和改进金融宏观调控,注重提高调控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以经济手段为主、审时度势地调节货币政策取向和力度,加强流动性管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控制货币信贷总量增长,优化信贷结构。金融宏观调控对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维护了金融的稳定运行,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一)协调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管理。针对近年来国际收支顺差矛盾突出导致流动性偏多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等多种工具,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对冲,控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一是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截至2007 年末,通过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净回笼基础货币达3.5 万亿元。2007 年发行特别国债后,逐步加大以特别国债为工具的正回购操作力度,全年共开展正回购操作1.3 万亿元,年末正回购余额6200 亿元。二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2003 年至2007 年先后15 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深度冻结流动性约4.3 万亿元。2004 年起还4创新性地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建立对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加大央行再贷款回收力度,积极开展央行外汇掉期。目前,大规模对冲流动性已逾五年,大体对冲了外汇占款所投放流动性中的八、九成。

  (二)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一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为引导投资和货币信贷合理增长,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2003 年至2007 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8 次上调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共2.16 个百分点,9 次上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共2.16个百分点,利率在调节经济运行和配置金融资源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二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在2004 年1 月1 日进一步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基础上,2004 年10 月29 日开始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 倍,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这不仅有利于贷款利率更好地覆盖风险,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也促进了商业银行加强主动负债管理和业务创新。目前,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已实现市场化,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也于2007 年1 月4 日开始正式运行,正逐步成为货币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以及衍生产品市场的定价基准。

  (三)加强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促进信贷结构优化。提示商业银行关注贷款过快增长的风险以及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控制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国务院“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方针,注重引导商业银行改善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等薄弱环节的支持,积极拓展中间业务。严格5限制对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中劣质企业的贷款投放。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03 年6 月适时加强对房地产信贷的风险提示。2005 年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引导商业银行适当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到30%)。

  2007 年9 月进一步重点调整和细化了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政策,严格房地产开发性贷款条件和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对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稳定住房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增强人民币汇率浮动弹性,促进国际收支平衡。2005年7 月21 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两年多来,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汇率弹性明显增强,外汇市场加快发展,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汇率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有效汇率呈上升态势,表明人民币对主要贸易伙伴货币总体升值。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数据计算,汇改以来至2008 年1 月,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升值6.31%,实际有效汇率升值9.98%。汇率在调节国际收支、引导结构调整及抑制物价上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注重货币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在总需求调控过程中保持适当搭配。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在推动金融改革方面加强配合。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实现有效配合,对控制信贷风险、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国际收支失衡不断加剧的大背景下,金融调控必须协调本6外币政策、利率和汇率等一系列复杂关系,制约因素增多,操作和把握平衡的难度显著增大。尽管如此,几年来货币信贷增长总体上仍控制在了基本适度的水平,对维护总量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外汇储备年均增长近40%、经济增长年均超过10%的情况下,广义货币M2 年均增速控制在17%左右。M2/GDP 比值改变了改革开放以来持续较快上升的局面,连续几年基本稳定在略超1.6 的水平。银行体系流动性偏多问题有所缓解。与2002 年末相比,银行体系超额准备金几乎没有增加,金融机构备付金率也从6.5%大幅下降至2007 年末的3.5%。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显著增加。2007 年末,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31356 亿元,比2002 年末增长125%。消费信贷迅速发展,促进了消费内需的扩大。2007 年末,个人消费贷款余额3.28 万亿元,比2002 年末增加2.21 万亿元。此外,投向制造业方面的贷款增速减缓,投向教育、农业、进口、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贷款增长很快,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中落后企业的贷款投放受到严格限制。金融调控政策和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密切配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并为推进结构改革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2008 年,中国人民银行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认真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增强调控的预见性和有效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控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注重引导预期,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科学把握调控的节奏和力7度,适时适度微调,努力为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创造平稳的货币金融环境。

  8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的主体,多年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自身也积累了严重风险。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十分关心和重视,国际国内亦十分关注。2003 年9 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按照“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成为产权清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与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的目标,对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革,并选择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进行试点。2003 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其运用国家外汇储备向试点银行注资,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行使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控股股东职责。2004 年8 月和9 月,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先后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10 月,工商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此外,建设银行于2005 年10 月在香港成功上市,并于2007 年9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银行分别于2006 年6 月和7 月在香港H 股市场和境内A 股市场成功上市;工商银行于2006 年10 月以A+H 股的方式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成功上市;交通银行分别于2005 年6 月和2007 年5 月在H 股和A 股市场成功上市。

  为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在认真总结我国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包括国家注资、处置不良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择机上市等改革步骤的总体方案。结合各家银行的实际情况,按“一行一策”的原则制9订具体实施方案。在处置不良资产时,严格进行外部审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采取市场化模式处置不良资产,努力减少损失,防范道德风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按照产权清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要求,制订了公司治理与内控指引。在引进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坚持国家绝对控股和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努力发挥战略投资者在完善公司治理、推动技术和业务合作方面的作用。同时,及时确立改革分阶段的达标标准,建立定性、定量考核指标体系。

  目前,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国内外反映总体积极、正面。改革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明显改进,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四家银行着力转变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围绕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机制,不断改进流程和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理念、产品、业务和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促进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公司治理架构不断规范,新的体制和机制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四家银行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已逐步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架构与机制。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能力不断提高,银行决策、执行和监督能力得到加强。

  三是内控机制和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风险文化初步建立。四家银行大力推进业务流程整合,对审计、资产保全、授信等内控体制进行垂直化改造。积极推动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管理基础。加大内部整合10力度,对分支机构实行组织架构改革和业务流程改造,工作重点不断向下推进。在此基础上,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着力提高每一个业务环节的风险意识,重塑风险文化。

  四是与战略投资者的业务和技术合作计划正在落实,引“智”和引“制”效用逐步体现。四家银行在坚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出发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目前,四家银行正全面落实战略协议,并结合引进不断拓展新业务,加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从实际情况看,战略投资者在改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业务流程、产品创新、企业文化等方面带来了很多深刻影响。

  五是发行和上市工作基本完成,市场约束和促进作用不断加强,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四家银行建立了市场化的资本金补充机制,规范了信息披露,加强了对高级管理层的履职约束,资本市场对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促进和监督作用明显增强。在境内发行上市显著扩大了A 股市场规模,提高了A 股公司整体投资价值,发挥了对市场的稳定作用,对境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工行以A+H 的方式实现两地上市,推动了市场创新,提升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

  六是财务状况根本好转,可持续性增强。改革后,四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显著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逐年改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07 年底,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超高12%,不良贷款率下降到3.5%以下,税前利润总额超过3000 亿元。同时,国家注资获得明显收益,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11农村信用社改革2003 年6 月,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等8 个省(市)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2004 年8 月,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其他21 个省(区、市)。2006 年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全国全面推开。

  这次改革是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一次全面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二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三是国家在资金、财税、利率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一)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农村信用社积极探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各种产权制度,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社,以及县(市)辖域内两级法人社等多种组织形式。2007 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7 家,农村合作银行113 家,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1824 家。同时,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框架基本建立,省级政府、省联社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初步形成。

  (二)历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国家在中央银行资金支持、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三方面对农村信用社予以政策支持。截至2007 年末,经严格审查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共计对29 个省(区、市)的2396 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656 亿元,用于置换不良12贷款1353 亿元,弥补历年亏损挂账303 亿元,兑付票据807 亿元。

  对陕西、新疆发放专项借款12 亿元。随着各项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得到初步化解,“花钱买机制”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三)资产质量不断改善,支持“三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截至2007 年末,按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为9.3%,与2002 年末相比下降了约28 个百分点;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分别达13%、14.1%和13.3%,而2002 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仅为-8.45%。自2004 年以来,全国农村信用社连续三年实现盈利,2007 年盈利440 亿元。截至2007 年末,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43 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由2002 年末的40%提高到46%;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2002 年末的81%提高到93%。

  13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05 年7 月21 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贬有升,双向浮动,弹性明显增强,反映了国际主要货币之间汇率的变化,体现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和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规律。2007 年12 月28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分别为1 美元兑7.3046元人民币、1 欧元兑10.6669 元人民币、100 日元兑6.4064 元人民币。2005 年汇改以来至2007 年12 月28 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13.3%,对欧元汇率累计贬值6.1%,对日元汇率累计升值14.0%,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期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最高为7.3046 元,最低为8.1128 元,有353 个交易日升值、245 个交易日贬值。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日均波幅由2005 年汇改后至2005 年底的17 个基点提高到2007 年的56 个基点。

  汇改后,根据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改进外汇管理,进一步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一是着力推进外汇市场建设,为新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供市场基础。通过引入国际通行的询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制度,改进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有力地促进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发展,建立和发展银行间人民币远期、掉期市场,使我国初步构建了由柜台14零售市场和银行间批发市场组成、多种交易方式并存、覆盖即期、远期和掉期等各类基础外汇产品的外汇市场体系。二是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建设人民币汇率间接调控体系,建立了外汇一级交易商制度。三是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增强人民币汇率的灵活性。2007 年5 月21 日将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日浮动区间由千分之三扩大到千分之五。四是改进外汇管理,逐步实行外汇流出入均衡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汇改以来,汇率的价格调节功能逐步释放,对微观主体的正向激励作用日益显现。企业、居民的汇率避险意识明显提高,企业通过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转变资金运作模式,采用多种方式规避汇率风险,金融机构自主定价和风险管理的能力增强,企业、居民和金融机构逐步适应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从宏观看,汇改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增强了宏观经济运行的灵活性。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建设之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取得了预期的积极效果。

  15外汇管理体制改革2003 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适应形势变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重大部署,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适时调整外汇管理政策。

  一是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便利企业和个人经常项下使用和持有外汇,多次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允许境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对个人购汇实行年度5 万美元总额管理。积极支持贸易特别是服务贸易发展。二是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资金有序双向流动。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引入并不断发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将QFII 投资额度扩大到300 亿美元;不断推进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扩大其投资主体、投资限额及投资范围;规范跨境并购和投资行为;放宽个人资本转移限制。三是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发展外汇市场。增加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增加外汇交易品种,改进汇价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管理,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加强对短期外债的监测与管理,分阶段调减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加强对外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外汇管理,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加强贸易项下和个人资金流动的管理,严格“关注企业”贸易外汇收汇结汇管理,对个人结汇实行年度5 万美元的总额管理;加大异常资金流动的监管力度,开展个人结汇、外商16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出口预收货款、银行短期外债政策实施情况等专项检查,加大对外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捣毁了“杜氏”钱庄等一批地下钱庄;强化国际收支统计监测预警。五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拓展外汇储备投资渠道,努力提高储备经营管理水平。

  五年来,外汇管理一系列改革促进了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际收支与经济总量之比从2003 年98%提高到2006 年的126%,年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前三位,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发展中国家位于前列,外贸外资对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的拉动作用明显。

  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格局,2007 末外汇储备增至1.53 万亿美元。2003 年起,我国由对外净债务国转为净债权国,2006 年末对外金融净债权达6621 亿美元。外汇管理方式则逐渐由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在促进对外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国际经济风险的防范。

  17金融市场改革与发展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因势利导,市场各方齐心协力,中国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快速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初具规模,黄金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保险市场等发展迅速,各市场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为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我国金融稳定与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2003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一)依托银行间债券市场大力推动直接融资发展。作为场外交易市场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发展直接融资的重要平台,也是我国债券融资的主要渠道。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 年5 月推出了企业短期融资券,截至2007 年底,短期融资券累计发行7692.6 亿元,余额3203.1 亿元。积极推动各类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简化公司债券准入的审核程序,改事前审批制为备案制,同时强化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市场约束机制。2003年至2007 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9.66 万亿元,占同期债券发行总量的92.3%。2007 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司债券可流通量增加到3268.3 亿元,占公司债券总存量的74%;2007年银行间公司债券累计成交4910.5 亿元,约占公司债券现券成交总量的93%,为扩大直接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大力发展外汇市场与黄金市场。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18机制改革,为金融机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汇率避险工具,积极发展人民币汇率衍生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性企业入市,增加询价交易,引入美元做市商制度,扩大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范围,推出银行对客户外汇掉期、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货币掉期等外汇避险工具,对银行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2007 年,银行间远期市场和掉期市场共成交3378.54 亿美元,银行间外汇市场八种“货币对”累计成交898.16 亿美元。批准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办个人黄金投资业务,推出了黄金中远期交易品种。2007 年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共成交1828.13 吨,总成交金额为3164.90 亿元,两者自2003年来的年均增速分别达到了70.0%和92.7%。

  (三)创新金融产品,丰富交易品种。为拓宽金融机构与企业融资渠道,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推出了商业银行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券、普通金融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创新产品,推动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为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推动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为深化金融市场功能、满足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投融资和风险管理需要,先后推出了债券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人民币利率互换、债券借贷、远期利率协议等多项创新交易工具。

  (四)大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多合格的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推出了货币市场基金,推动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了企业年金等国内机构投资者和泛亚基金、亚债中国子基金(ABF2)等境外机构投资者,增强金融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力量,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多19元化。截至2007 年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达到7095 家,是2002 年底945 家的7.5 倍;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达到717家;银行间人民币远期市场成员数达到81 家;人民币掉期市场成员数达到78 家。

  (五)加强金融市场基础性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了银行间市场普通金融债券与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债券交易流通、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证券市场股票质押贷款、货币市场基金、企业短期融资券、同业拆借等管理办法。改进与完善交易商制度、债券结算代理人制度及货币经纪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评级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市场约束力。推动建立银行间市场行业自律组织,完善市场管理体系。不断改进金融市场的结算、托管系统功能,在银行间市场初步实现了国际先进的券款对付(DVP)结算方式及交易与结算数据的“直通式处理”(STP),有效降低了市场风险,极大提高了交易效率。提高金融产品在不同市场之间的转托管效率,推动各个市场间的互通互联。

  20金融稳定工作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逐步暴露,特别是证券公司风险集中暴露。中国人民银行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银行业、证券业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平稳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负责的16 家高风险金融机构行政清算工作,牵头处置的德隆系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按照国务院指示,牵头完成了部分证券公司的重组工作。加大金融稳定再贷款清收力度。为防止道德危害,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了个人债权收购管理制度,调整了个人债权的兑付比例,同时运用市场化方式处置风险,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加强风险处置工作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逐步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和金融稳定评估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金融稳定自评估工作,研究建立中国金融稳定评估指标体系。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探索建立各行业的风险监测与评估框架,初步建立了“中国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的分行业监测指标体系,防范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初步建立了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起草《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推动建立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作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21中央银行金融服务中央银行金融服务是全社会金融服务的重要基础。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的要求,积极推动国家金融法制建设,认真研究国外发达国家改善金融服务的经验,结合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大力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成了一批重要的金融应用系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为提升全社会金融服务水平提供了重要平台。

  (一)金融法制建设成效明显。2003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金融法制建设,积极推动建立了比较全面、系统的金融法律体系,参加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企业破产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围绕中央银行法定职责,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有关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反洗钱、征信管理、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法律制度。

  (二)现代化支付体系基本建立。2005 年6 月和2006 年6月分别顺利完成大、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运用,其中大额支付系统实现了全国银行跨行资金清算的零在途和银行间债券交易的实时结算,小额支付系统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建成,提高了央行服务效率,降22低了资金风险。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和普及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支付服务创新加快。通过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了支票全国通用。银行卡实现了全国联网通用,人民币卡不断扩大在境外受理和发行,公务卡在5 个省(市)全面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在14 个农民工输出大省(市)推广。推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支付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和完善了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了重要手段。与公安部合作在全国范围建成运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银行账户实名制的落实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国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积极配合和推动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推动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政府收支分类、国库现金管理、储蓄国债等各项改革,促进财税库关行横向联网,积极推行国库办理直接支付、农民各项补贴发放、库区移民补贴发放、公务员和教师工资发放、社保基金收缴和拨付等国库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开发并推广了以国库直接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参加同城票据交换、开通国库内部往来为主要标志的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新体系,切实加强国库监督管理,深化国库收支分析,促进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不断完善凭证式国债的管理,积极推进记账式国债的柜台交易,发挥国库在严格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漏损、提高国库资金效率、促进财税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信贷征信体系逐步健全。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快建立和完善信贷征信体系,建成了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截至232007 年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1300 多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已为近6 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信用信息采集和服务范围日益扩大,除采集在银行的信贷信息外,企业和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企业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信息、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电信用户缴费信息等已开始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产品质量、欠税、法院执行案件等信息也即将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建成,不仅帮助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也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制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改善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在推动征信体系建设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动征信法规建设和征信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征信市场培育与监管,大力推动借款企业信用评级,稳步推进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积极筹建征信行业自律组织,推动国内征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反洗钱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牵头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反洗钱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的制定和颁布实施,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反洗钱法律体系,将反洗钱监管对象和义务主体范围由银行业扩大到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2007 年6 月28 日中国正式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员。国内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可疑交易线索移送机制不断完善,实现了反洗钱本外币的统一管理。成立中国24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不断扩大可疑资金监测分析范围。五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经过调查或核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或报案数千起,公安机关据此立案上百起,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调查4000 余次,协助破获案件300 余件,涉案金融折合人民币近千亿元。

  (六)货币发行管理进一步加强。2005 年,成功发行了第五套人民币,人民币的印制工艺、防伪性能和适应货币处理现代化的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应对2003 年非典等突发事件以及每年元旦、春节现金投放高峰等特殊情况,加强发行基金调拨管理,实施跨行政区划就近调拨发行基金,确保全国范围内的现金及时供应。开展回笼完整券全额清分、跨行政区划清分回笼完整券、跨行政区划机械销毁残损人民币三项试点,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配合香港、澳门开办人民币业务,进一步促进人民币跨境流通,推动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加强反假货币宣传教育、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反假货币工作,严厉打击制贩假货币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人民币信誉和经济金融秩序。

  (七)金融生态建设全面推进。2004 年,中国人民银行从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服务环境出发,提出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社会信用建设的任务。三年多来,中国人民银行从金融法制建设、征信体系建设、金融安全区建设、信用社区建设试点、维护金融债权和加强金融知识宣传与普及等方面,大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金融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在北京、上海等十多个大中城市成功举办金融知识巡展,组织编写《金融知识国民读本》、《百姓征信手册》,提高全民金融素质和信用25意识。

  此外,为了更好地推动金融服务创新,提高中央银行金融服务水平,2006 年9 月,中国人民银行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在湖南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总行有关司局紧紧围绕创新金融服务业务、加强金融资源整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宗旨,积极推进金融服务领域、手段、方式和管理机制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例如,探索出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不建地方征信数据库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收到起点高、投资少、见效快的效果;取消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引导公用事业单位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收费,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取得突破;创新支票圈存业务模式,由专业公司办理支票圈存业务,减少了商业银行的设备投资;开发了内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跨部门共享等。目前,湖南省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顺利实现了阶段性目标,正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湖南省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成果。

  26金融国际交往和国际金融合作五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顺应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积极主动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根本利益,努力为经济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一)稳步推进金融对外开放。以更高的标准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引入具有成熟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允许国际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批准境内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试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扩大境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

  (二)扩大中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话语权。实现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的增资,份额排名从并列第八位上升至第六位。2005 年加入三十人论坛(G30),2006 年加入国际清算银行董事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外部收入委员会、增长与发展委员会。

  参与了西方七国集团财政央行对话机制(G7)。在国际金融组织中话语权的不断扩大,使中国在推动国际经济格局改善方面更有所作为。

  (三)主动参与经济金融政策的国际对话。主动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沟通,参加与美国、日本、欧元区等五方关于全球失衡的基金组织多边磋商。参加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与欧元区进行磋商,利用G20、世界经济论坛等国际金融27协商机制,宣传和阐释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改革,增信释疑,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国际舆论环境。

  (四)大力加强国际和地区金融合作。积极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2004 年中国作为创始成员国加入欧亚反洗钱及反恐融资小组(EAG),2007 年6 月28 日正式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员。建立了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联合培训项目的大连培训基地。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与周边多国签署(续签)货币互换协议,中方主导下的“清迈倡议”多边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 年2 月起担任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机制下新成立的货币与金融稳定委员会主席。积极开展对非洲国家工作,2004 年成功加入西非开发银行,2007 年成功举办非洲开发银行集团理事会年会和G30 会议。

  参加了非洲开发基金两次增资活动,积极推动中国加入泛美开发银行工作。支持基金组织的多边减债计划。

  (五)进一步推动双边金融合作。中国人民银行与越南、蒙古、老挝、尼泊尔、俄罗斯、吉尔吉斯、朝鲜、哈萨克斯坦8 个周边国家的中央银行签署了有关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协定。为香港和澳门商业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

  

(责任编辑:单秀巧)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