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根据十七大精神,有关部门近期对研究组建“大部门”进行了研究,同时,涉及“大部制”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将在3月15日上午9时举行的本次人大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据已获得改革方案的权威消息称,首先启动改革的五大部委之一将命名为交通和运输部,该部合并了民航总局及公路、水路交通管理职能,但铁道部仍单独保留。
如果大交通部改革如社会各界预期实现,则可能对交通运输业产生部分影响,我们就此信息点评如下。
评论:
1.大交通政府体制改革背景。
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实行各种运输方式分部门管理,交通部主管水运和公路,民航总局负责航空机场,铁道部负责铁路。由于管理部门分割和部门利益的问题,使得我国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在服务网络有效联结、交通资源配置、交通信息传递等方面效果和效率不够理想,使得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和交通运输企业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规模经济和综合运输效益,导致了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物流成本占国家GDP接近20%。而发达国家一般在10%左右。考虑到交通资源利用率较高的发达国家中,以“大交通”体制为模式的综合运输管理体制被广泛地采用,我国政府也一直在进行相关探索。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务院曾经先后5次有组建交通运输部或交通委员会的计划,但最终都因条件不成熟而不了了之。
本次人大会议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下,以深化政府体制改革为契机,再提大交通概念,社会各界认可度较高,通过的可能性较大。
2.大交通政府体制一旦形成,有利于交通运输服务业效率提升。
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从这一角度来看,目前几个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尽管具体所辖业务有所不同,但从其职能来看,均主要从事国民经济生产的物流运输及其配套环节,具备合并成为大部的条件。同时,根据《关于深化行政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合并后的政府机构职能将进一步转变,更多的加强社会经济事务的宏观管理,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指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来。所以,这种合并业最能体现相关部门在决策、监督、执行等方面的协调。
如果大交通政府体制形成,有利于国家从大交通的角度,通盘考虑多元协调的交通体系,合理调配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资源,能够有效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对接和利益均衡,中长期来看对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业的服务效率有重要意义。
3.完全实现交通运输业从机构合并到功能整合尚需时日。
我们认为,从我国交通运输业管理体制的目前情况来看,完全实现交通运输业从机构合并到功能整合尚需时日。
首先,从体制来看,民航总局和交通部的资产(或者企业)多数已经实现改制,分别归属国资委所有,而铁道部资产多数尚属政企合一体制下,体制改革尚在进行中,体制不同的制度障碍尚需要时间来进一步打破;其次,从管理角度来看,目前虽然交通部主管公路和水运两个行业,但是由于二者在运营模式和服务范围的差异,并没有实现功能上的真正整合。大交通合并后,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总局都有自己的调度中心,受技术限制,这三个中心近期还无法合并,业务功能上的整合可谓任重道远。
第三,在部委合并过程中,除上述的业务方面的整合外,还涉及到大量的不同级别的人事安排、权利分配、利益分割等,在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下,一蹴而就可能性不大。
最后,在交通运输大部制合并范围中,市场一直存在铁道部暂时不纳入的说法,若果真如此,则部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交通,到后续随着铁路改制完成并被纳入,还有不短的路要走。
4.大交通部制度催生多种市场预期,提供投资机会。
尽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交通部尚需时日,但如果一旦有关成立大交通主管部门的决案通过,则至少可以使市场产生如下预期。
1)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联结、协调能力在中长期将有所提升,交通资源浪费和之间的竞争将有所减弱,能够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营效率。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交通状况将有所改善。
2)无论铁道部是否纳入本次交通部合并范围,从长远来看,其进入大交通是必然的,这将加快铁路行业的体制改革,这一过程中,相关资产收购进程会提速,甚至可能会催生新的资产并购机会。
3)从短期看,大交通部的改革,对交通运输公司存量资产的基本面难以产生实质性改善,但由于改革中难免出现人员调整、权利分配、资产归置等现象,不排除存在部分部门和人员谋求自身利益而产生加快资产整合的冲动;从长期看,从规模经济、降低运营成本的角度考虑,在大部制下,交通运输企业的资产整合也是一种趋势。
在上述有关预期下,我们认为,投资者可以适当关注铁路公司中的资产并购机会,建议关注
大秦铁路、
广深铁路;同时,可以关注航运公司和地方港口公司的资产注入欲望,如
中远航运、
天津港、
日照港等;民航方面由于体制改革比较完善,市场化程度较高,更多的是受益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与城市交通和公路的衔接)带来的运营时间效率的提升;公路公司也不排除在新的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办法出台后进一步收购资产的可能。
5.风险提示。
目前大交通改革方案还没有公布,存在方案与市场预期偏差的风险。
作者:张勋 天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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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