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当前证券投资基金法VS重新设立一部投资基金法吴晓灵:基金法是修是立尚需研究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本报讯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透露,完善当前的证券基金法抑或重新设立一部投资基金法,是目前全国人大在基金法修改问题上的两种意见。
实施四年的基金法已不能够满足和适应现在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不过在多大范围内修改基金法,是当前立法部门遇到的一个问题。吴晓灵表示:“到底是完善现有证券基金法,还是重新设立一部投资基金法,尚需研究。”
吴晓灵说,当初在立法的时候,就想立一部投资基金法,而不是证券投资基金法。但在立法过程中,大家只在证券方面形成了共识,于是出台了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然而,当前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却对日益壮大的私募基金以及券商、银行系的“类基金产品”无法驾驭。因此,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呼声越来越大。
吴晓灵说,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法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首先,私募基金豁免界限不完整。私募基金近年快速发展,而目前法律上对它们的规范却是真空。“尽管私募基金是在法律的豁免条款下生存的一种基金,但是这个豁免的界限表述得不完整。”她说。
其次,从募集方式来看,现行基金法对私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和管理原则。“虽然私募基金不需要严格的监管,但是也应该有一个管理的原则。在金融立法方面,最近可能提上修改议程的就是这项。”
再次,各类机构推出名目繁多的基金产品,但现行基金法鞭长莫及。现在很多金融机构都在经营这类产品,包括证券公司做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投资公司的集合理财计划、银行的代客理财、保险公司的投资连接产品、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等。“这五类机构从事的该项业务本质都是投资基金,属于是一种信托关系的投资基金。但现在,一部证券投资基金法无法全面规范其行为,只能由各个归口监管部门的法规来规范。这并非长久之计。”吴晓灵说。
吴晓灵透露,目前人大财经委对三部法律推出时间尚未确定,一是上届财经委一直在做的融资租赁法,二是期货法,三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她认为,应该尽快提出五年立法规划。至于是不是先修改现行基金法,她表示“现在还未敲定”。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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