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10日上午发布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最新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结果:2006年,上海、北京、广东继续蝉联三甲,安徽省上升了5位升幅最大。
2006年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天津、辽宁、福建、河北;排在中游的依次为:河南、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山西、安徽、湖北、四川、吉林、江西;处于下游区的依次为:陕西、新疆、重庆、广西、海南、青海、宁夏、云南、甘肃、贵州、西藏。
与2005年相比,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上升明显的为中部省份,其中升幅最大的安徽省上升了5位,湖北省上升了4位,河南省上升了2位。评价结果显示,中部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平均分值与东部地区的差距缩小了0.04个百分点。
评价课题组负责人之一、福建师范大学校长李建平介绍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此次评价对原有的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增设了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等内容。在207个四级指标中,权重最大的前三个指标为高技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科技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均占1%以上的权重,而地区生产总值所占权重仅为0.63%。
根据评价结果,在全国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排名中,上海、广东、北京居前三位。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竞争力和软环境竞争力。
2006年全国各省、区、市发展环境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上海、广东、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北。
在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名中,内蒙古、辽宁、山东居前三位。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资源竞争力、环境竞争力和人力资源竞争力三个指标。
2006年全国各省、区、市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内蒙古、辽宁、山东、浙江、北京、黑龙江、江苏、山西、天津、福建。
在全国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排名中,江苏、广东、上海居前三位。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实力竞争力、经济结构竞争力和经济外向度竞争力三个指标。
2006年全国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天津、辽宁、福建、河南。
在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中,山东、广东、江苏居前三位。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农业竞争力、工业竞争力、服务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
2006年全国各省、区、市产业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山东、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天津。
在全国省域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排名中,浙江、天津、上海居前三位。省域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发展方式竞争力和协调发展竞争力。
2006年全国各省、区、市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浙江、天津、上海、新疆、山东、黑龙江、江苏、福建、北京、河北。
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福建师范大学联合成立。中心所建立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是目前国内指标最多、体系比较完整的评价体系,力求对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提供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评价。中心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产业经济和企业竞争力等竞争力问题的综合评价报告。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