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实业"或"公司")于2008年2月15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幸福实业全体股东所持股份以每1股减为0.4股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
减资完成后,幸福实业股份总数为12,512万股,其中非流通股9,384万股,流通股3,12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1,280万元减少为12,512万元。
以上事项详见2008年2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幸福实业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凡接到本公司发出的债权人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本公司债权人,可于2008年2月16日(本公司致债权人第一次公告)之日起30日内,凡未接到通知书的本公司债权人,可于2008年2月16日(本公司致债权人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申报债权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并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
收件人:周沙红
收件人单位: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1号
邮政编码:433140
2、以传真方式,请向以下传真号码发送债权资料,并在传真封面注明"申报债权":
收件人:周沙红
传真:0728-6641566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沙红
联系电话:0728-6641566、6645354
传真:0728-6641566
电子信箱:xfsywjs@sohu.com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1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