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李菲)记者从12日在京召开的“中挪双边减灾研讨会”上获悉,经初步统计,每年我国有上千万人因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有千余人因灾失去生命,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说,近年来各类自然灾害特别是巨灾的频繁发生,已成为制约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004年发生在印度洋的地震海啸、2005年发生在巴基斯坦的地震,今年初发生在我国南方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都给受灾国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复杂,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繁,每年洪涝、旱灾、风雹灾、地震、台风、雪灾、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都有发生。”李立国表示,国家财政每年都会拨出数十亿元救灾专款和大批救灾物资用于解决灾民吃饭、穿衣、住房、治病等方面的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灾害损失,较好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李立国指出,在国家财政拨款的同时,要通过动员和组织灾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活动,大力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从而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灾害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灾害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了灾害监测预警、灾害应急响应、灾后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保障等一系列灾害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