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从此,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办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机构。
1986年人民银行依法对其它银行行使监督、规范和管理的法规和条款正式公布。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法》出台,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职能和责任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1997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同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正式颁布。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作出重大决定,撤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在全国建立9个跨行政区分行作为派出机构。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履行职责。
2003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等8个省(市)实施农村信用社体系改革试点,2004年8月,农村信用社改革在除海南和西藏以外的21个省(区、市)全面推开,目前已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2003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革,并选择中国银行、中国N建行进行试点。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已在香港或内地上市,中国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正在进行中。
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的一切非审慎性市场准入限制,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向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
外汇体制
1994年以前我国实行外汇留成的管理办法。
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实现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1994年4月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运营。
1996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从当年4月1日起,取消若干对经常项目中的非贸易非经营性交易的汇兑限制。
1996年底我国达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有关规定,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
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停办外汇调剂业务的通知》,决定从1998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业务,正式停止了外汇调剂业务,这是我国统一和规范外汇市场的一大改革措施,说明我国以银行结售汇体系为主体的外汇市场已经初步建成。
2005年7月21日,中国实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截至2007年1月18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累计升值4.12%。
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国家外汇储备余额突破万亿美元,达到10663亿美元。中国外汇储备余额在2001年底跨过2000亿美元的门槛。
保险业
上世纪80年代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上世纪90年代初相继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XD中国平保险公司等全国性保险公司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区域性保险公司。
1995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这是我国保险业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中的关键一步。
1996年对原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构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建成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保集团”。与此同时,中保集团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都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1998年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批准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同业间拆借市场办理债券回购业务的通知》,批准保险公司加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
1999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的监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结束入世过渡期,率先在金融领域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截至2006年12月,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7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21个营业性机构,135家外资保险机构设立了近200家代表处。
证券市场
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1年4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宣告成立。
1997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中国证监会监管;同时,在上海和深圳两市设立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公室;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国证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
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经过这些改革,加强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基本形成了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
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
2005年4月29日,中国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截至2006年底,中国13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超过95%的公司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到2006年底,中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已达到90.45亿美元。2003年5月瑞士银行成为中国首家获批的QFII,目前,QFII已经成为中国股市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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