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国内短信群发业务公司老大??分众无线遭重点曝光,该公司被指日发数亿条垃圾短信,手握全国5亿多手机用户中一半用户的个人信息。
如果说“3?15”之前全国人民对垃圾短信的态度是“很烦很无奈”,那么现在多半变成了“很怕很震惊”。
虽然按分众无线的说法,该公司有监控并分析网络用户的“专利”,但看看其号称掌握的几大类人群??工商企业主、车主、手机大客户、小区业主、保险及银行贵宾,分类之专业、导向之鲜明,就可知道大海捞针式的技术追踪不过是表面风景,找准相关部门“花钱,用关系”、打包购进资料才是数据库建立的根基。从某种意义上说,出卖个人信息的罪魁祸首不是一个,而是一批。
多渠道的泄密一方面让个人资料成了任人倒买倒卖的公用地,从银行、保险公司、医院、房地产公司,再到车管所与工商局,每个渠道每个人出售用户资料的法律风险与罪恶感都很低(估计售价也高不到哪儿去)。另一方面,被出卖的用户即使屡受短信或电话骚扰,依然投诉无门,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以什么名目被短信公司存在了哪个文件夹里,更无从追索是谁泄露了自己的信息。
可以说,贩卖个人信息源头的复杂与追踪的困难让下达禁令或呼唤自律都显得很轻,在《个人信息保护法》遥遥无期、相关监管有心无力的情况下,立竿见影的办法只能是先对根植其上的产品进行打击。
以青睐个人信息的垃圾短信为例,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上海公司董事长郑杰近日曾提议,“为限制垃圾短信,应对一次性群发100条以上内容相同短信的用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并透露“据移动公司统计,垃圾信息发送号的日平均发送量达927条,最高可达10851条,且这些号码在网时间短(平均不足3个月),欠费比率高(欠费用户率41%)”。
且不说呼唤数年的“实名制”能不能实行,郑杰的话起码证明了三点信息:
一、电信部门可以监控100条以上的群发行为;二、现有技术能够筛选出短信中的雷同信息;三、即使垃圾短信曾经对运营商的业务量有相当贡献,其正面效应也已经随着恶意逃费所剩无几。既然如此,与其等待“实名制”落地、或是号召广大用户积极发送举报信息(发送举报短信还要收费),何不对超过一定数量的短信群发行为直接叫停?既然银行ATM机对日提现2万元以上的顾客说“不”并没有招来异议,想来不允许手机用户群发200条、300条雷同信息也绝不会引起不满情绪。
分众无线的宣传口号是:广告想给谁看,就给谁看。垃圾短信对我们这么知根知底固然令人不安,但如果运营商能让这样的广告永远发不出来,让其已收集的2亿多份个人资料贬值于无形之间,也许能够换来更多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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