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资金资源的市场配置行为和金融服务的一种补充形式,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日益深刻。民间融资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民间融资与信贷政策、民间融资与金融服务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是当前微观金融领域的热点课题。
一、民间融资与银行信贷政策关联性分析:民间融资的“灵活”与“方便”弥补了正规金融信贷政策的缺陷和不足
(一)民间融资的及时性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方便。湘潭市民间融资期限由过去2~3个月的临时急用,发展到目前1~2年的生产和项目投资,融资金额也由过去的数百元、数千元,扩大到了数十万元、数百万元。目前银行基本没有信用贷款,需要抵押、质押。而且在目前授信体制下,贷款的审批时间又长,贷款的发放有时与企业的生产周期不一致,及时性难以保证。而民间融资主要是通过借贷双方直接见面,而且基本上不要抵押和担保。据对200户的问卷调查,凭信用放款的有50%,这种融资形式,备受急需资金者的青睐;支付方式主要是用手持现金支付的有36%。据调查,湘乡市皮革厂由于资金短缺,当向银行和信用社借贷无门时,迫于无奈一次性就向别的企业和个人借贷近百万元。
(二)民间融资的灵活性为融资者提供了便利。一是借款人目前向银行、信用社申请贷款的难度有所增加。有52%企业和个人认为难度有所增加,其原因主要是,认为抵押不足的有54%;找不到担保人的有14%;认为手续烦琐的有26%。二是民间融资方式灵活。融资期限一般为6~12个月,长的一年多,融资金额低的几万元,高的上百万元。三是利息计算灵活。据问卷调查,民间融资年利率基本上在10~30%之间,利息支付方式有按月、季、年支付的、有一次性还本付息和提前支付利息几种方式。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
二、民间融资的活跃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关联性分析:区域性特征明显,区域经济越发展,民间融资越活跃
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县辖,民间融资较活跃,且以生产性融资为主。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县辖,民间融资相对较少,且生活、消费性融资占比较大。
(一)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资金的需求奠定了民间融资活跃的基础。近年来,农村地区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个体、民营等不同经济形式蓬勃兴起,城乡居民、民营及私营企业主的市场意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生产经营以及各种开支、消费促成对资金的旺盛需求。据人行韶山支行对企业和农户的现场调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资金需求日趋加大,农村种养大户资金需求也有更高的要求。受基层金融机构严格的信贷政策及日趋复杂的信贷程序,以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金额太小的限制,银行资金对农村地区资金需求的满足度不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以及农户支持力度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间借贷。灵活、多样、快捷的民间融资因此得到了很大发展,个人找个人、企业找个人借贷非常普遍。至2007年6月,湘潭市民营企业发展到2050户,1~6月实现总产值128亿元,同比增长44%。据调查,湘潭市民营企业2050家,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企业1218家,银行支持率为59%。同时农业结构调整速度加快。年资金需求不断上升。旺盛的资金需求在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转向民间融资,助推了民间融资的发展。
(二)社会财富的增加,大量游资的存在为民间融资提供了充裕的资金来源。近年来,湘潭市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2006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22.9亿元,年增长13.2%;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45元,年增长13%;农民人平纯收入为4454元,年增长9%;金融机构储蓄存款269.46亿元,年增长14.45%。社会财富的剧增为民间融资壮大提供了来源。在金融投资品种单一、储蓄存款实际利率倒挂,投资渠道狭窄,迫使民间资金自谋出路。
三、民间融资与金融服务体系关联性分析:民间借贷作为社会信用的一种补充形式,与正规金融主渠道存在着此消彼长的替代效应。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的博弈日益凸显
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及人员供给与农村经济发展极不适应。国有商业银行已基本完成从乡镇的战略性退出,涉农金融机构在乡镇的机构数量和人员数量大幅度减少。2001~2006年,湘潭市第一产业平均增速达到了9.2%,同期涉农金融机构数量从2001年303个减至2006年269个,下降11.2%。金融支持县域的功能不断弱化。
(一)县以下金融机构收缩,为农村民间融资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契机。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各金融机构为降低成本,减少风险,纷纷采取集约化经营,大量撤并农村机构网点。湘乡市工行、中行、建行、农行网点由2000年的45个网点减少到2005年的28个,减少17个,尤其是农业银行目前在农村只留下4个网点。2005年底,湘乡市有545个代办站被撤销。有50多年历史的农村信用站撤销后,联络员不能直接办理贷款,农民与信用社的距离更远了,办事更不方便了,许多农户不得已而选择民间借贷。据对湘乡目前民间融资的测算,民间融资规模大约在2亿元左右。抽样调查显示,13%的农户、20%的企业认为本地金融机构数量偏少;53%的农户、52%的企业认为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一般;8%的农户、7.5%的企业认为服务效率低下。
(二)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的转变,机构的收缩及经营理念的转变为民间融资的活跃创造了机会。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金融风险和提高自身经营效益,在贷款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贷款审批权上收。二是省级行抓大放小,有计划地实行信贷退出机制,收缩我市贷款业务。三是贷款准入条件增多。大多数中小企业得不到银行贷款的有效支持,也就只有求助民间融资这条“华山”路了。
(三)现行金融机构集约化,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存款集中上存,贷款集中审批是现行金融运行的基本模式,致使县以下信贷投入与存款贡献相比差距进一步扩大。六年间,县以下金融机构存款增加79.6亿元,年均增速为15.5%,同期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增加25.1亿元,年均增速为9.6%,低于存款增速5.9个百分点。
四、金融制度需求旺盛与金融制度供给短缺的矛盾,催生了民间融资的发展
(一)金融制度需求旺盛。据对湘潭市200户抽样调查表明:首先,用于农户简单生产方面的融资需求已退居次要地位,用于盖房、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医疗等家庭生活消费借贷占33%,种植、养殖专业户以及生态农业生产性借贷占48%。其次,民营经济已经替代国有经济而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这些民营企业大多数还处于起步和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其蓬勃发展急需融资方面的支持。第三,不同层次的农业产业化趋势日益明显,大额农贷资金需求迅速增加。产业化龙头企业竞相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需求,导致农村资金总需求不断扩大。
(二)金融制度供给短缺。相对于农村经济增长,湘潭市正规金融的资金供给明显不足。2006年该市农村地区的产值在GDP中占14.38%,但其获得的正规金融的贷款占全市贷款的11.58%,低2.8个百分点。作为农村金融的“三驾马车”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其服务功能目前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后的商业化经营目标弱化了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经调查,有40.1%的农户没有得到过小额信用贷款,53.5%的农户认为小额贷款金额偏小。二是农业银行发展方向偏移。近年来,农业银行在经营方向和策略上发生了重大转移。一方面农业银行将经营方向向优势企业和重点行业转移;另一方面,由于农业银行基层行贷款权限上收,加剧了农村资金的紧张局面,农业银行现在正逐步淡出农村市场,保留下来的基层机构只是为吸储,涉及广大农户的小额贷款基本停止。三是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功能不齐。现有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地位和作用不突出,商业性金融业务还处在起步阶段,由于农发行现行的政策规定局限,造成支农地位不是很明显。 (调查组组长:吴大庆 成员:贺阳广 王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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