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11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7%。
2、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3月24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情况概述
2006年9月12日至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06年10月10日,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06年10月27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06年11月2日,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由中国证监会受理,取得第061409号受理通知书;
2007年1月12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07年2月28日,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41号文)核准;
2007年3月9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500万股股份,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800万元,截至2007年3月8日,上述特定投资者认缴股款已全部汇入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指定账户。根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签订的保荐暨代销协议,新时代证券于2007年3月9日在扣除保荐费、代销费后,将募集资金汇入发行人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验字200700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3月9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代销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6,484,175.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1,515,824.77元,其中股本35,000,000万元,资本公积196,515,824.77元;
2007年3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2007年3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手续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2007年3月23日,公司本次新增发行3,50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变化
上海元福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了300万股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该公司与自然人焦洋发生经济纠纷诉讼,2008年2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2008)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14号),上海元福投资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210万股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偿还其所欠焦洋的债务。2008年3月,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沪一中协字第194号)内容,上述210万股持有人变更为自然人焦洋的相关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至此,自然人焦洋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210万股,上海元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90万股。
因此项变更,持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数变为11家,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3,500万股股份总数未变,股份限售条件和限售期限亦无变化。
三、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特定投资者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3,50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限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3月24日。
据本公司核查,此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与本公司及关联方没有任何形式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公司没有对上述股东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非公开发行至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非公开发行至今,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五、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11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5,000,000股。
2、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3月24日。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表: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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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