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八家。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三九集团仍处于资产债务重组中,尚未提出股改动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聘请光大证券作为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接到三九债权人委员会通知,《三九集团债务重组协议》将于2008年3月24日生效,并将进入实施阶段。公司将积极配合大股东研究股改方案,争取尽快启动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