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3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下午15:00-2008年3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湖南
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龙秋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共94人,代表股份137,058,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0.4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93,243,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53%;
(2)、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0人,代表股份43,815,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9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同意136,723,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6%;反对316,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3%;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蔡波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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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