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2月2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4,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8日
2、除息日:2008年4月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8年4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高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4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高管锁定股份外)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股本不发生变化。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551-2207323传真:0551-2207322
3、联系人:吴卿杨璐
七、备查文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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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