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童颖
昨天,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发布修订版的《德勤中国房地产投资手册》(以下称《手册》)指出,面对融资要求更为严苛、法规不断调整,以及对建筑环保方面的重视,境外投资者如果还想得到投资回报,就得有效掌握上述政策方面变化。
对酝酿中的物业税,房企及机构投资者所面临的税务环境,《手册》认为,由于特定的土地使用政策以及不完善的房产评估体系,要引入物业税并非易事。
德勤中国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顾问服务领导人谭旭昌预计,鉴于外商投资中国房地产行业时受到限制,合资项目及离岸交易的数目将会上升。
他说:“外国投资者面对禁止外债和其他对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的限制,以及国家的货币从紧政策,可能会促使他们为旗下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寻求其他融资渠道。对外国投资者来说,与可靠的内地伙伴建立策略性伙伴关系,组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已成为可取的选择。”
德勤全国房地产行业领导人何锦荣表示,由于境外资金只能以注册资本的形式进行直接投资,“这不仅成本高,耗时长,而且很明显,其税务效率大大降低,可能的替代方案或许是境内银行贷款。”
对于房地产公司面临的税务挑战,德勤房地产行业税务领导人孙菊茹称:“投资于中国房地产的投资者必须注意多项税种,尤其重要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不论是为投资项目融资、资金回流,还是退出投资,投资者必须仔细作税务分析和模式筹划。”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不含外商直接投资)高650亿元,增长64.8%,整体高出其他渠道资金增长26.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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