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哈尔滨中院)主持召开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复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会议依法对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和补充申报债权进行了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管理人依法编制的职工债权表、税款债权表和补充确认的普通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无异议,哈尔滨中院对上述债权表记载的债权予以了裁定确认;审议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补充说明》;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四个组别分组表决同意《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哈尔滨中院定于2008年4月17日召开债权人会议之出资人组会议,对《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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