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银行高管的最高税前报酬2285万元、税前薪酬超过千万的银行高管至少有3位。受惠于2007年银行业平均60%以上的净利润增长,银行高管的身价倍增。
随着12家上市银行的年报相继发布,银行高管的薪酬成为关注焦点。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主任胡滨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投资者最应关心的是获得高报酬的银行高管能否担得起相应职位所应承担的责任。
薪酬激励与责任挂钩
“如果上市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拿了高薪酬,将来上市公司因为虚假披露或虚假陈述受到投资者起诉,董事、独立董事可以为此承担责任,这样的机制建立了,那么高薪就是值得的。”胡滨说。
在银行业绩飘红的年头,花旗、美林等华尔街金融巨头的高管都会在新年前收到“大礼包”,并一次次刷新薪酬纪录。但在次贷危机来临之时,公司业绩下滑、股价下挫招致股东不满,美林和花旗的CEO相继被迫黯然请辞。
但是,胡滨指出,目前国内的现状是,整体来看上市银行的薪酬并不是很高,这种情况下高管没有能力承担上市公司连带的赔偿责任,而且与此相关的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应该考虑如何把高管的薪酬激励机制和责任义务相挂钩,建立均衡机制。”胡滨表示。
内部监督与市场监管结合
对于目前上市银行高管的高薪酬是否应进行监管和规范,胡滨认为,上市银行都是股份制银行,高管薪酬应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只要股东认可就无可厚非,监管机构的监管重点不应在此。
但他认为,通过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内部监督,以及通过建立成熟的经理人市场进行外部监管是非常必要也是合理的。
“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薪酬委员会进行监督,以及通过国内有些银行特有的工会进行监督都是非常必要的。”胡滨说,要防止内部人控制造成的高管层高薪酬,考虑高管获得高薪是否股东真实意志的体现。
此外,在成熟的、流动性强的经理人市场,银行高管作为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将受到市场约束,若高管获得高薪酬后公司业绩表现不佳,高管就会被淘汰,这就是市场监督。“但是恰恰现在国内这种经理人市场还不成熟。”胡滨说。
过渡期的特殊性
仔细比较各家银行高管的报酬,记者发现收入差距颇为悬殊。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纽曼的薪酬为2285万元,继去年的995万元后蝉联薪酬冠军,另外2位薪酬超过千万的高管来自民生银行。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3家国有控股大型银行的董事长和行长的税前报酬均不到200万元。
对此,胡滨说,中国的国有控股银行是从国有独资银行转变来的,而且还存在一些行政体制上的问题,因此要考虑过渡期,过渡期内薪酬体系肯定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将来最终目标是不再区分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所有银行的高管薪酬体系都对股东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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