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侯捷宁
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确定了两地证券及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具体安排。
在这项安排下,内地证券期货专业人员(指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或期货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通过由香港证券专业学会主办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简称“香港资格考试”),并符合香港证监会所列的其他发牌条件,便可以申请相关牌照,而无需通过专业知识考试。
经此途径取得行业资格的内地专业人员,如拥有内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的行业资格;如持有内地一般的执业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业资格。
据了解,自2005年起,香港证券专业学会在内地举办了三次香港资格考试。2008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继续举办该项考试。
本次考试时间:2008年7月5日(星期六)下午2:00至3:30,考场设在上海和深圳。报名日期: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至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止。考试费用为人民币500元。符合报考资格的内地证券期货专业人员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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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