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风口浪尖的GE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发来其专家组的“调查报告”。报告高度评价其合作伙伴通士达照明,不仅一一否定了PMO的各项指责,同时对PMO的调查方法提出质疑。
“没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没有证据表明有员工致伤事件发生”、“只有一个卫生间需要进一步清洁和修缮”,在对被指经营“血汗工厂”一事保持了两天沉默之后,GE中国公司昨天给《每日经济新闻》发来了声明,称该公司“11名专家组成的调查小组”在经过“为期一周”的“缜密的调查工作”后得出结论:GE厦门合资工厂完全不存在PolicyMattersOhio(PMO)报告当中指出的“工人超时工作且得不到合理报酬”、“用工存在性别年龄歧视”、“工人不知晓容易在工作场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
在声明中,GE公司摆出了许多支持其观点的论据:“此次调查结果与公司在过去十多年间与通士达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及每年所进行的审核中所了解到的信息相吻合”,“劳动部门从未收到过任何关于通士达公司违反劳动法的举报投诉”,“员工还表示他们对能在通士达公司从事工作十分开心,而且对公司所提供的健康保障表示满意”……
GE报告要点 ??“没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
??“没有证据表明有员工致伤事件发生”
??“不让员工必要的休息,不提供空间休息,得不到印证”
??“劳动部门从未收到过任何关于通士达公司违反劳动法的举报投诉”
??“只有一个卫生间需要进一步清洁和修缮”
GE声明(摘录) 就PolicyMattersOhio(PMO)就GE在位于中国厦门的照明产品合资伙伴--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发布报告一事,GE目前已经结束了其缜密的调查工作。GE对此报告中声称的行为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经验丰富的调查小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据我们的调查,通士达公司没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也没有证据表明有如该报告中所声称那样的有员工致伤的事件发生,相关危险物质认知培训和汞监控项目都符合要求,并且,在比该报告声称所采访的员工范围更广的员工调查中,我们并没有员工提出对工作条件以及实际操作的顾虑。
这种草率且未经过仔细调研便出台的所谓“报告”中的各种与事实不符,不完整及不准确的表述对GE以及通士达公司良好的声誉以及记录造成了损害。
保护员工的安全和福祉是GE以及通士达公司的重中之重。我们会继续致力于与我们的伙伴通力合作以确保通士达公司拥有一个安全美好的工作场所。……
法律专家:综合工作时算法极具迷惑性 对于PMO报告所指“通士达工厂(即GE厦门合资工厂)涉嫌违法用工,工人长期超时劳动”,GE公司在声明中以“PMO在报告中引用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规定来计算工资”,而GE厦门合资工厂“实行的是由厦门市政府所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来反驳。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昨天在经过多方采访后发现,上述由GE公司自己为自己出具的论据是否站得住脚,劳动法方面的专家存在不同意见。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执行副总干事、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陆敬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明确表示:“申请综合工时制不应成为企业强制工人长期超时劳动的借口。”
记者注意到,在GE公司在昨天的声明中没有列出该公司所执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具体细节。而根据通士达公司办公室主任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通士达工厂“每年每个工人的工作时长加起来不超过2440个小时。”
据陆敬波介绍,企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
根据上述通士达公司方面提供的信息,通士达工厂工人的年工作时间最长为2440个小时,以年工作日251天(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0天/年(法定休假日)=251天/年)计算,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9小时。
陆敬波进一步指出:“平均数字看起来每天只超过了1个多小时,实际情况很可能要严重得多。”陆敬波举例举例说明:“企业如果让工人第一天连续工作24小时,第二天连续休息,全年的平均数字也许是看得过去的,但受此待遇的工人的身体情况会被称如何,可想而知,此类强制工人严重超时劳动的行为绝对是违规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