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4月14日电(高凡)辽宁省消协今天公布了2008年第一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统计分析,本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94件,解决10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0多万元。在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百货类有469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40%,消费者对百货类的质量投诉居高不下。
消费者李某,在沈城一知名商场花几千元购买某国际名牌棉服,购买后发现衣服有断、跳线现象,消费者找经营者要求退货,经营者说是消费者人为损坏,提出鉴定。棉服本身的跳线、断线不需要检测,直观就可以认定是质量问题,可这些国际品牌厂家明知道服装鉴定难,还让消费者检测,这已是所谓国际品牌惯用的免责伎俩。
除此以外,服务类干洗业投诉也呈上升趋势。洗衣类的投诉具有季节性,投诉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洗衣技术不过关,导致衣服变形、脱色。二是洗衣店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洗涤标识的要求规范操作。三是接收衣服时不详细填写信誉卡,出现问题后责任难以分清。由于近年来衣物的价格不匪,而洗衣行业的赔偿费用仅以洗涤费用的倍数进行计算,所以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后,只能获得非常低廉的赔偿,使消费者苦不堪言。
另外,随着家用汽车需求量的增长,元旦、春节两期更是购车、汽车维修和保养的高峰期,因购车、修车而发生的消费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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