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志远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98.64%、1.36%的股权;至今已连续三年亏损;下称:舒博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拟与BRIDON(布顿)东南亚有限公司(下称:布顿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715万美元,总投资1158万美元,其中公司占20%股权;公司拟以转让方式将舒博特公司设备资产(评估净资产值为4108.21万元)注入新设合资公司,具体方式将按照国资委对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由舒博特公司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舒博特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仍然归其所有,舒博特公司将其中现有的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租赁给新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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