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4月14日上午11: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5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
    三、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2005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