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日前召开的支付服务与政策协商第二次季度例会上表示,下一阶段要尽快促成《银行卡条例》的出台,对银行卡的发行、受理、清算、业务技术标准、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做出规范。
苏宁指出,由于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加快,支付体系也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使得现有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支付体系快速发展的需要。针对这种状况,要在继续完善支付系统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健全支付体系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推动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支付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撑。
会议认为,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包括:一是推动《票据法》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票据的无因性,重点解决融资性票据、电子票据、票据影像截留的法律地位;二是制定专门的重要支付系统运营、管理的法律制度,对“结算最终性”、“轧差合法性”等关键法律问题进行明确定义;三是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性质的支付清算组织的准入退出条件、业务规则、风险防范、内部控制、外部监管等作出明确规范;四是对多用途储值卡、第三方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进行规范;五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贾 壮)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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