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六、通过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4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上述第二项至第六项临时提案的函,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作为新增提案提交将于2008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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