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兼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身份认证产品与技术测评中心副主任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款物共计人民币78.2万元。日前,何杰因涉嫌犯贪污罪被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6年,被告人何杰,在担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期间,利用负责管理该中心行政事务、课题经费报销等职务便利,以自动化所名义,与其伪造“刘长利”虚假身份证明注册的北京蓝盾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两份虚假合作协议。后被告人何杰用蓝盾公司出具的发票分别于2005年2月2日在自动化所报销领取31万元支票一张,于2005年6月3日报销领取40万元支票一张。后被告人何杰将71万元支票转入蓝盾公司的账户,并分多次全部提现。
2005年至2006年,被告人何杰在担任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身份认证产品与技术测评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对外开展身份认证技术和产品测试的职务之便,分别于2003年12月至2005年4月14日私自截留中国人民解放军61580部队支付给自动化所的3.2万元测试认证费;于2005年7月私自截留北京九之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给自动化所的2万元测试认证费;于2006年10月私自截留上海点佰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给自动化所的2万元测试认证费。
2007年9月11日,被告人何杰被抓获,赃款未起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曹晓颖)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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