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7年实现税后利润3,168,883.0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按税后净利润的法定比例提取10%法定公益金316,888.31元,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316,888.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8,346.57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53,453.03元。
    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37,853,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264179元(含税),共派现金人民币1,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753,453.03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 股权登记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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