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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的分配方案已获2006年6月30 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5年末总股本315,292,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04元现金)。
    以2005年末总股本315,292,2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
    分红前总股本为315,292,250股,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后总股本增至630,584,5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06年8月8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6年8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所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份将于2006年8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息于2006年8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 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2006年8月8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列(%)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数量 比列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0,382,930 57.21 90,191,465 90,191,465 180,382,930 360,765,860 57.21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80,092,250 57.12 90,046,125 90,046,125 180,092,250 360,184,500 57.12
3、高官持股 290,680 0.09 145,340 145,340 290,680 581,360 0.09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4,909,320 42.79 67,454,660 67,454,660 134,909,320 269,818,640 42.79
1、人民币普通股 134,909,320 42.79 67,454,660 67,454,660 134,909,320 269,818,640 42.79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15,292,250 100 157,646,125 157,646,125 315,292,250 630,584,500 100
    七、 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630,584,500股摊薄计算,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287元。
    八、 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做出了“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只有在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达到6.8元以上时,方可以不低于6.8元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增发新股、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全体股东同比例缩股时,上述出售股份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的特别承诺。本次分配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价格调整为不低于3.37元/股。
    由于成都希望大陆实业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因公司所持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共9,254,863股已质押。按照公司股改方案,其应承担的对价股数共1,366,598股,新希望集团承诺由其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对价安排的成都希望大陆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新希望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款项及利息,或取得新希望集团同意。本次分配后,成都希望大陆实业有限公司所获得的送股和转增的股份若要上市流通或转让,仍然应当向新希望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款项及利息,或取得新希望集团同意。
    九、 咨询机构: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咨询地址:成都市新开街1号金竹大厦4楼
    联 系 人:李东兵、郑静
    咨询电话:(028)86666298,82870869
    传 真:(028)86673344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