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50元。)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港币派发,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8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1:0.9066折合港币兑付,B股暂不扣税。
    A股:①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5日;②除息日:2008年5月16日,③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16日。
    B股:①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5月15日;②除息日:2008年5月16日;③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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