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炯绘
人民网太原5月12日电(记者安洋)前不久,太原市纪委、监察局向机关内部公开了2007年该局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款报销、公务经费的支出情况。把领导干部公款消费“晒”在阳光下,在太原市尚属首次。此举也引来各方热议。
公务消费、公款消费一直是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也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的重要方面,为了倡导勤俭节约的好传统,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太原市纪委、监察局选择了将公务消费公开化,以利于群众监督。
这一公开制度,分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款报销、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费、固定资产购置费等八大类。按每个室(厅)、每项工作、每名领导、每名工作人员、每辆车进行核算,把每笔支出公开到机关每个室(厅)及每名工作人员。
为付诸实施和行之有效,太原市纪委、监察局还建立起评议制度。他们在局(委)机关成立了“机关公用经费评议委员会”,对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支出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定期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
据了解,下一步,太原市还将在全市市直机关、部门和单位中,选择具备条件的机关(部门)进行“三公开”。
碰撞 保护群众知情权 领导干部公款消费早就该公开了,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保护群众的知情权。公款是公共资源,应该是一个明白账,公民有理由要求这些开支清楚、明确、具体、有人负责。
太原
煤气化公司焦化厂供排水车间书记 王民勤
公开不能走过场 “晒”出的都是合理合法的支出,但不少领导干部还会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让其下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为其消费埋单,有的则将本该由私人埋单的消费以公务消费的名目打进公款支付之列。如果杜绝不了“转移支付”的“暗流”,“三公开”就成了走过场的“作秀”。
山西中阳县暖泉镇副镇长 许海军
不能仅止于“晒” “晒”公款消费对于领导干部监督来说远远不够。在公开领导干部公款消费总额的同时,还应公开领导干部的分工、公款消费的明细等,让人们真正明白“每一分钱的去处”。还应建立起监督举报制度和惩治措施,对弄虚作假,鱼目混珠,包庇纵容的相关人员予以惩办。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