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及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42.41%股份,含其成员单位,下合称:江铜集团)、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下称:铜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投资)等出资方按原持股比例共同向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江铜集团、铜材公司及中银投资出资比例分别为:33.33%、45%、1.67%及20%,下称:财务公司)增资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现金13332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须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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