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日电(记者曾利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今天下午发表声明重申:任何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名义进行的募捐,必须获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授权,所募款项必须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号。
声明称,四川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相关媒体发布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募捐方式和账号,但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媒体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名义及其它账号在网上开展募捐活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称,对于打着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合作募捐的名义,募捐款项不直接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号的任何单位、个人或媒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该会负责人表示,该会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社会募捐和人道救助,坚决维护自己的社会公信力,所募捐款物的使用除本系统监督之外,还接受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联合会、国家审计署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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