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召开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作为乌鲁木齐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以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建设)的投资人,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方式进行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为10400万元,投资期限为项目投运后20年。
    二、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18日上午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及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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