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1日收到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有关批复,同意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凌钢集团)关于转让保国铁矿有限公司(下称:保国铁矿)股权的方案,同意凌钢集团向公司以定向增发和现金转让相结合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保国铁矿100%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评估并经认定及核准的评估价格(截止2008年1月31日,净资产201869.63万元),该评估自2009年1月30日失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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