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于11月底完成灾后房屋重建 无房户建房最高补助1.5万元 新华网西安5月24日电(记者张军、耿凌楠)记者23日从陕西省政府获悉,陕西省地震灾区灾后房屋重建补助政策已经出台,全省将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房屋重建计划。
无房户受灾农民重建住房的,每户最高可从省、市、县三级获得1.5万元补助。
根据陕西省确定的补助标准,农村无房户群众重建住房的,省上按每户1万元予以补助,市县按3000元至5000元配套补助,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城镇受灾群众房屋的恢复重建,纳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统筹解决。企事业单位重建损毁建筑的,减免有关费用。
为解决受灾群众房屋重建资金困难,陕西省政府要求各金融机构开设农村灾民建房贷款业务。省、市、县政府将筹措20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建房贷款贴息。
陕西省将坚决落实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日10元钱、1斤粮要求,拨付好中央下达的2.5亿元资金和2.58万吨粮食,解决受灾群众的吃饭问题。拨付省级资金2500万元,用于恢复重建受损水塔和供水设施,确保受灾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同时鼓励无房受灾农民投亲靠友解决居住问题,对接收受灾户的群众,每户每月补助150元。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陕西省10个设区市全部受到波及,房屋损毁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倒塌房屋10万余间,损坏房屋57.9万余间。陕西省民政厅估计,农民受灾群众灾后房屋重建所需补助资金5亿元至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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