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24日联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
会议认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非常必要,也十分紧迫。会议经过研究,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分工负责,履行各自职责,又密切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尽快出台一批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规章制度。各部门要分别梳理以往关于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法规制度,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监督和纪律检查。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加大公开力度,定期公布阶段性审计情况。
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节约资金用于灾区建设的有关要求的落实,认真治理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救灾帐篷、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监管,努力稳定价格,为满足灾民生活需要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