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3日收到大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红豆集团)通知,红豆集团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8]185号批复,红豆集团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筹备工作小组在申报材料过程中,根据相关要求,设立财务公司的出资人调整为红豆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融公司)三方,其中调整为红豆集团占注册资本的55%,华融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公司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均不变,仍为出资10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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