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吕 东
长丰汽车(600991)今日披露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亿股用于收购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轻型越野车改造等项目。
根据长丰汽车发行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 股)A 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9.08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3万辆CS7 轻型越野汽车技术改造项目、补充CF2(CS6)技术改造项目流动资金、收购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增资建设年产2万辆CT5 皮卡技术改造项目等三个项目。
目前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长丰汽车204,247,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长丰集团持有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55%的股权。因此公司此次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还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
本次发行A股募集的部分资金将用于收购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增资建设年产2万辆CT5皮卡技术改造项目,由于长丰集团持有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55%的股权,为此公司拟与长丰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长丰集团持有的长丰扬子55%的股权。长丰集团持有的长丰扬子55%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为78,931,129.37 元,据此确定本次收购的转让价款为78,931,129.37 元(最终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资料显示,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隶属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南省重点扶持的企业集团,其前身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319 工厂(又名“湖南长丰汽车制造厂”)成立于1950年6月。1996年10月,改制为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及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制造、修理、销售;武器配件制造;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等。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此次收购的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及其零配件制造、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机动车辆改装、修理等。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性3C 认证,并被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定为首批“全国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之一。2007 年长丰扬子实现营业收入29,581.76 万元,实现净利润227.1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根据湖南湘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收购评估基准日(2007 年12 月31 日),长丰扬子总资产的评估值为37,957.27 万元,总负债的评估值为23,606.15万元,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4,351.12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5,780.62 万元。
长丰汽车表示,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增加整车产品品种,拓宽产品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来源:证券日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