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收购香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港币1500000000元,简称:永隆银行)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08年5月30日与伍?宜有限公司(下称:伍?宜)、伍宜孙有限公司(下称:伍宜孙)及宜康有限公司(下称:宜康)签署了二份《有关永隆银行已发行股本的买卖协议》(下称:《买卖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有条件地收购伍?宜持有的永隆银行65524929股股份、伍宜孙及宜康合计持有的永隆银行57811241股股份,共计123336170股股份(于本公告日约占永隆银行总股本的53.12%),以及连同于《买卖协议》日期或其后附带的所有权利,包括所有于《买卖协议》签署日或之后所宣布或支付之股息或利益分派,但就永隆银行截至2008年6月30日六个月之业绩而于条件满足日当日或之前宣布的任何2008年中期股息除外。
    目标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永隆银行的控股股东,并须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就永隆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已为公司或与其一致行动人士于进行全面收购建议时拥有或同意收购的永隆银行股份除外)提出全面收购建议。
    本次收购的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及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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