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四川北川,震区的孩子离开幼儿园前往帐篷。新华/路透 图
综合新华社电 日前,民政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制定《关于汶川大地震四川省“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就近为主、异地为辅”是“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总体原则。
《意见》指出,对于“三孤”人员安置,要采取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和措施,要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紧迫问题,又着眼于将来的长期妥善安置。
要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对“三孤”人员进行较全面可行的安置渠道。
《意见》同时明确了安置“三孤”人员的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福利机构日常经费、分散安置费用以及心理抚慰和疏导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支持政策、措施和资金渠道。
对孤儿和暂时无人认领的儿童,《意见》提出要尽量尽快将其与其他受灾群众分开,一方面尽快帮助他们查找父母和亲属,一方面尽快把他们妥善安置到四川省内条件较好的福利机构和公办学校,暂时集中养育或在学校寄宿。四川省内安置有困难的,由民政部协调安置。
《意见》指出,待孤儿身份确认后,要采取以下办法进行长期安置:
??亲属监护。坚持亲属优先的原则,孤儿首先由有监护能力的亲属监护抚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义务。孤儿亲属有监护意愿,但生活困难、抚养能力不足的,应当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尽可能在熟悉的家庭环境成长。
??家庭收养。坚持依法进行收养,尽早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依法开展家庭收养。遇难学生家庭中有收养地震孤儿意愿的,可优先安排。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孤儿的,应当征得孤儿本人的同意。为保障孤儿生活、学习,促进其健康成长,收养人除具备法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定的与收养孤儿有关的心理、教育、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收养残疾孤儿的,应具备有关的康复知识。
??家庭寄养。对于无法被家庭收养的孤儿,要通过家庭寄养为孤儿提供家庭化的照料模式。当地民政部门要按照民政部《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选择有爱心、有条件、有能力的家庭开展家庭寄养,并切实加强对寄养家庭的监督、指导和服务。
??类家庭养育。招募社会上符合条件的爱心家庭,通过建立集中或者分散的家庭式设施养育孤儿。每个家庭为3-5名孤儿提供养育服务,使孤儿能够在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集中供养。要充分利用四川省内灾区和其他地市条件较好的儿童福利机构妥善安置孤儿。要根据灾后孤儿的身心特点,精心照料,使孤儿在亲情化的环境中生活,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解读 遇难学生家庭优先收养体现人性化安排 早报记者陈辉楠
民政部昨日发布《关于汶川大地震四川“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意见》提出遇难学生家庭中有收养地震孤儿意愿的,可优先安排,对此,上海华东理工大学社工系主任张昱表示,遇难学生家庭收养地震孤儿有利于相互之间的情感抚慰,是一种人性化的安排。
《意见》提出采用亲属监护、家庭收养、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和集中供养五种方式对孤儿进行救助安置。对此,上海市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处长周吉祥表示,五种对孤儿的救助安置针对了不同孤儿的不同情况,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周吉祥认为,在五种办法中,对于震区孤儿而言,亲属监护是最理想的安置办法,因为这样可以使孤儿继续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中生活,有利于孤儿健康成长。“尽量让孤儿在当地继续生活是最佳的选择。”张昱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熟悉的环境和文化对孤儿成长非常重要。
《意见》说,集中供养要充分利用四川省内灾区和其他地市条件较好的儿童福利机构妥善安置孤儿,要根据灾后孤儿的身心特点,精心照料,使孤儿在亲情化的环境中生活,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周吉祥表示,对于不能通过亲属监护安置的孤儿而言,可以先统一在儿童福利机构安置并进行一段时间的心理调节后,再开展其他形式的救助安置。不过,根据《意见》,家庭收养和家庭寄养都必须依法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五种救助安置办法中,周吉祥认为类家庭养育的方式是一次创新,这种养育方式是招募社会上符合条件的爱心家庭,通过建立集中或者分散的家庭式设施养育孤儿。每个家庭为3-5名孤儿提供养育服务,使孤儿能够在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不过,对于想要收养震区孤儿的上海市民而言,周吉祥表示,仍然需要等待民政部和四川省相关部门的安排,但是上海已经做好了接受震区孤儿的准备,“我们内部已经准备好了预案,包括如何对领养人家庭进行培训、评估等,届时将会公平公正地开展收养工作。”
(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