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超文 李纬娜通讯员虞海霞)目前,有一部分家庭认为只要退掉低保就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住房,从而出现近期部分家庭到民政部门退低保现象。对此,市国土房产局昨日进行解释说,在2007年度保障性住房租售通告发布之日,也就是2007年12月31日,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低保条件并正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并不符合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6006套保障性住房正在最后的审查阶段。在6006套保障房中,有100套属于廉租住房。据了解,有一部分家庭为申请这100套实物住房,主动到民政部门申请退保,并到市国土房产局申请廉租住房,认为只要退掉低保就可以申请到实物住房。这一行为一方面给6006套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带来压力,另外也对我市廉租住房管理制度带来负面影响。
为此,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度保障性住房租售通告发布之日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低保条件并正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属于城市最低收入群体。根据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所申报的收入水平,是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按照规定,在《深圳市2007年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保障性住房租售的通告》发布之日,也就是2007年12月31日仍具有低保资格并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不符合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该类家庭如果已经主动退保的话,现在可到市民政部门重新申请低保资格,并到市国土房产局申请恢复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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