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草案)》昨通过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农业生产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农业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夏季粮油丰收在望。
会议对搞好“三夏”生产,力争全年农业丰收作出部署。一是抓好抢收抢种。保障柴油供给,确保跨区机收顺利进行;关注天气变化,突击抢收抢打,确保颗粒归仓;扩大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面积,确保不荒田。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推广增产增效实用技术,搞好田间管理,加强病虫害监测和防治。三是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范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的措施。四是落实化肥生产扶持政策,加强农资市场调控和监管,组织好农资供应,稳定农资价格。五是加快农资综合直补和良种补贴拨付进度,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时兑现到户;要加大支农投入力度,形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的政策合力。六是认真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当前夏粮收购工作,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会议指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方方面面,制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十分必要。
《条例》草案重点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了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和相关原则。二是对过渡性安置的方式方法、安置地点选址、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安置资金、物资和临时住所的分配使用公开透明。三是对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损毁的重要公共设施的工程质量鉴定以及地震资料收集、保存、建档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明确了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主体、原则、要求和程序,要求编制规划吸收有关部门、专家参加,充分听取地震灾区干部群众意见,批准的规划要及时公布。五是对实施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相关环节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灾后恢复重建优先安排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住房、学校、医院等,并对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的抗震设防提出特殊要求。六是明确了恢复重建的资金筹集与政策扶持原则。七是对恢复重建资金、物资和工程质量监管作出了严格规定。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