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学毅
今日,
中国石化(600028)、
贵州茅台(600519)两家大蓝筹公司发布公告称,两公司近日将实施2007年度末期分红派息方案,其中中国石化每10股派1.15元(含税),贵州茅台每10股派8.36元(含税)。
据中国石化公告,2007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8年5月26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末总股本8670243.9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发放2007年度末期股利。发放范围:截至2008年6月13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15元。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3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15元。
中国石化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3日,除息日2008年6月1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30日。据公司披露的分红派息实施办法: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向来以“高增长高回报”的大蓝筹贵州茅台同日公告表示,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200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9438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36元(含税)。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2008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高回报的背后是骄人的经营业绩。据2007年报,公司共生产茅台酒及系列产品20214.40吨,同比增长18.24%;实现营业收入723743.07万元,同比增长47.60%;营业利润452534.10万元,同比增长81.95%;实现净利润283083.16万元,同比增长83.25%。
贵州茅台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3日,除息日2008年6月1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0日。据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办法,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依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24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36元;2.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贵州宏益投资贸易中心、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深圳市盈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除上述股东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登记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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