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迪
“我现在贷一次款,还要交万分之二点五的贷款承诺费。”6月10日下午,一位台商向全国政协委员“台商在大陆发展状况”视察团反映。“这笔钱是交给银行的,不交肯定贷不到款,交了才可以排上队。”
“这是乱收费,得取缔。
林嘉?委员对破解台商贷款难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破除人为因素,让两岸银行尽快互设办事处。台商在大陆缺少担保、不便贷款时,可通过台资银行的大陆办事处在台资银行贷款。但是当前条件下,在台资银行的贷款不能以人民币结算,往往要通过美元中转。林嘉?委员表示,应该尽快实现两岸货币自由兑换。现在台商资金由台来大陆,往往由美元中转,美元持续贬值,货币兑换后就蒸发了一部分,这对台商是额外的损失。
蔡国斌委员认为,随着《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台商在税收上的优惠消失,为扩大再生产就必须贷款。但是,给予台商优惠待遇是《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的,应该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蔡国斌建议相关部门研究一下如何在不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给予台商合理、适当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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