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15日介绍,为了落实好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中包括继续实施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择机进一步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国还将认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督促各地停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企业新购入的节能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其销项税金中抵扣的政策。继续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节能方面的企业债券。
他说,去年10月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已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将加大这部法律的宣传力度,抓紧制定与其配套法规和标准,加大重点节能工程和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推进力度,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加大节能执法力度。
这位负责人说,为加大重点节能工程和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推进力度,我国将多渠道筹措资金,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节能工程,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加大财政节能奖励力度,进一步调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并将继续推动地方加快组建节能监察机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这位负责人说,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增加了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内容,健全了节能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设立了一系列节能管理制度,包括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落后高耗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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