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0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本次提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未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07年度利润不分配的方案。
    二、通过公司股东提议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人民币0.90元(含税);H股股东的股息派发按人民币计算,每10股H股派港币1.02元。
    三、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境外、境内会计师。
    四、同意柯希平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选举彭嘉庆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五、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部门批准的条件下发行额外股份(不论是内资股或H股,且不超过特别决议案当日已发行内资股或H股总面值的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