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23日电(白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在土地供应日趋紧张的情况下,逐步探索出与矿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大企业集资合作建房、危旧房改造、“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改造以及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成功经验,多渠道创新模式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据包头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李丹夫介绍,从2004年以来,包头市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77万平方米,投资达53.1亿元。去年全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3.3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开发建设总量的28%,其中单位集资合作建房25.8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5.83万平方米,旧街坊拆迁安置66.14万平方米,石拐棚户区和工矿沉陷区改造20万平方米,总投资达21.9亿元。今年1至4月,全市已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1万平方米,投资达5400万元。这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重点解决了大企业住房困难户、搬迁户、旧街坊及城乡接合部改造拆迁户等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包头市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确定为城镇低收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为了使经济适用住房更好体现优质低价,包头市严格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供应、税费等优惠政策。2007年,包头市住宅建设用地供应量为229.67公顷,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为183.9公顷,占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80.1%。同时利用大企业自有土地、城市危旧平房区及“城中村”改造等存量土地,免收土地出让金,以划拨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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