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基本经验
??改革重点的选择与社会承受度的统一
朱华友
作者单位:海南南海研究中心
(本文为作者在中改院主办“经济转轨制度安排国际研讨会”中提交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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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旧体制涉及方方面面,如果齐头并进,就会触及各方面的利益,尽管每一项改革可能力度不大,但叠加在一起,就会形成连锁反应,超过社会可承受度。
一、合理选择改革的起点。
合理选择改革的起点,正确选择改革突破口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保证,中国的改革选择农村改革为突破口就是成功的一例。
我国9亿多农业人口,这一国情决定了要维护、保持国家稳定,首先要维护、保持农村稳定。稳定了农村和农民,从某种意义上讲就稳定了中国,为整个国家的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邓小平指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解决农村问题。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5页。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在分析发展中国家政治稳定时也曾写到,一个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的政府的稳定,依赖它在农村推行改革的能力。可以说,我国农村改革的成功,大大提高了占人口80%的农民阶级的社会满足感,人心思富、人心思安成为农民的人心所向。这一取向与国家的总体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构成农村社会稳定的牢固基础,也为整个中国社会的稳定设立了一道有力的屏障。1989年前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而中国却渡过了难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取得了重大成就,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是重要原因之一。农村改革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全民对改革的承受力,奠定了推进改革的重要基础。中国的重要经验是优先进行农业领域的改革。许多学者认为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情况尤其是农业条件与中国不同,所以这一点对它们并不适用。而以研究苏联问题著称的美国经济学家马歇尔•戈德曼却认为“要是俄罗斯的改革从分土地给农民着手,结果可能大不相同”。马歇尔•戈德曼:《失去的机会》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戈尔巴乔夫后来也承认他最大的失算是,没有将农业改革作为改革过程的起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亚洲,经济改革最有成就的国家和地区,都是从农业土地改革开始的,如日本、韩国、中国的台湾等等。仅从这点看,优先发展农业的改革措施并非只适用于中国,它对那些尚处于改革困境中的国家恐怕也是有启示的。
(一)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通过家庭承包经营实现农村财产关系的变革,在富民中提高民众对改革的拥护度。
农村的改革,最初是以“包产到户”的形式去突破人民公社高度集中的统一经营体制而开始的。但很快,“包产到户”的形式就普遍地被“包干到户”的形式所替代。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替代,主要的原因还不在于“包干到户”比“包产到户”更为简便易行,而在于它对原有的经营体制来说,是一种更为彻底的变革。“包产到户”,主要是对原经营体制中的劳动的集中管理进行了改革。有了承包地,农户就有了支配自己劳动的自主权,但产品的支配权仍属于生产队。生产队在收取各承包户上缴的产品后,进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显然,资产积累的功能仍在于生产队。因此,实行“包产到户”,农业的经营主体仍然是生产队而不是农户,以“包产到户”形式进行的改革,实际上也只是在农村原经营体制框架内所进行的改良。“包干到户”则大不相同。用农民的话来讲,所谓“包干到户”,就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很明显,这里体现的实际是一种分配关系的变革。在“包干到户”时,农户获得了产品的支配权,从而也就获得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自我积累的功能,由此农户才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毫无疑问,农户追求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是“包干到户”之所以能够迅速而普遍地替代“包产到户”的根本原因。
农户成为经营主体之后,一个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农户获得了积累自有资产的可能性。实际上,改革20多年来,农户以“剩下都是自己的”那部分产品为起点,也确实已经积累起了数量可观的自有资产。1978年,全国农村中基本没有属于农户自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而根据农业部有关部门的统计,到1998年底,全国农户自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已经有近6800亿元,占农村土地以外的全部生产性固定资产的38%。
应当说,农户自有资产的形成和不断积累,对于活跃和繁荣农村经济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农户拥有了支配自己劳动和形成自有资产的自主权,于是才出现了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新组合,出现了农村产业结构的深刻变革,出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与此同时,也发育起了以承认农户自有资产权益为基础的合伙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一系列充满活力的资产组合和经营形式。因此,农户自有资产的形成和积累,不仅对于农村总资产的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农村资产运行的体制和机制创新则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必须看到,20多年来农户自有资产的增长,决不是以牺牲集体的公有资产为代价的。1978年底,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总额为849亿元,而据农业部有关部门的统计,到1998年底,全国乡镇和村、组所拥有的集体生产性固定资产已经达到了10297亿元,占农村土地以外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总额的57?4%。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没有变,农村的集体资产仍在增长,但农户却增加了数量可观的自有资产。“包干到户”所创造的集体和农户在资产积累上“双赢”的格局,确实非常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认真总结。陈锡文:《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年第1期
(二)坚持市场化取向,分阶段推进中国农村经济改革。
从1978年末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倡导经济改革,至1992年以后,农村改革全面的市场化取向,中国农业改革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4年,建立和逐步推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阶段,1985年?1991年,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逐步放开农产品的市场和价格。第三阶段,1992以后,开始全面向农村市场经济过渡。
第一阶段:突破阶段(1978?1984)。这一阶段的农村改革相当顺利。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变革,从局部地区开始并扩展至全国所有省份,从最初被认为是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到最终被确认为是农村要中长期坚持的基本经营制度,仅用了短短几年时间。
第二阶段:全面探索阶段(1985?1992)。1985年前后,中国政府作出了进一步改革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和变革农村产业结构等重大决策。粮食由国家统一收购改为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的“双轨制”,除棉花等四种产品外,其他各类农产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供求;鼓励农民兴办各种经济形式的乡镇企业,发展各类非农产业。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农村经济全面转向市场调节的转折点。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展了传统的商品流通渠道和交换半径,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以前所未有的速率迅速变革,强化了市场经济在农村资源配置上的调节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绩效。第三阶段:全面向市场经济过渡(1992年)。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以后,农村改革又掀起了新的势头,进入了一个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新时期。在农产品的总体机制和流通体制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同时,在市场需求的引导下,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农村产业化经济和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加快了现代化步伐。
(三)渐进推进改革,减少社会震荡。
农村改革采取渐进的方式主要是由两方面所决定的。一是对关系农村经济内部体制创新的问题,要依据试验实践的结果来判断其正确与否和能否上升为体制性的成果。如从包产到组到包产到户再到“大包干”,从不联系产量的责任制到联系产量的责任制,再到确立我国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地位,就是一个不断被实际证明其正确性的逐步推进和发展过程。二是与国民经济整体关系密切的农村改革,如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则采取满足原体制运行的既定要求、逐步扩大新体制因素、最终以新体制替代原体制的方式。必须看到,原体制客观上具有强大的体制惯性。这种惯性不仅体现在原有的农村经济管理方式上,甚至也存在于人民群众日常的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中。因此一些涉及面宽广的改革内容,必须考虑尽可能地减少社会震荡,保持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否则就难以取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农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农户的经营自主权明显扩大了,但国家对农产品统派购的任务并没有立即取消,原有的农产品的购销渠道也没有立即改变,农户只是在确保完成国家的统派购任务后,才能将还有剩余的农产品送入自主流通的新渠道。而随着新渠道供给量的增加,原购销渠道的作用逐步降低到不再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时候,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才依各类产品的实际供求状况逐步放开。这种待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之后再最终完成制度上跨越的渐进式推进,不仅避免了社会的震荡,而且也降低了改革本身的成本,从而保障了改革的较顺利进展。
二、先易后难。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和戴维斯在《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一书中对制度作如下划分:一是称为“制度环境”的制度,这是学习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二是作为“制度安排”的制度。这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我们通常讲的经济转型和制度变迁不是改变现行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体制的转变。因此,这一意义上的制度变迁和转型就是诺思所讲的后一种意义上的制度安排。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中国走上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道路,而有的国家却长期陷入经济动乱或衰退,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制度变迁中的路径选择是十分正确的:先易后难,不断提高社会承受度。
(一)先农村后城市。
中国经济改革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比较薄弱的农村起步,再逐步向城市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过1979年在安徽、四川的试点和逐步扩大,演变为1982?1983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农村改革促进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大发展,无论是农村经济,还是农民生活,都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功为整个改革创造了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市场环境,对城市改革产生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农村改革在中国经济改革的全局中之所以具有超前性,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在于:其一,农民在旧体制下被搞得最苦,改革旧体制的要求最为强烈。计划经济的旧体制牺牲了农民多方面的利益。统购统销表面上是一种买卖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国民收入分配手段,隐含着经济上对农民的严重剥夺。人民公社体制对农民进行了超经济的强制管制,从组织上政治上强化了这种剥夺。农民对这种体制的不满积蓄已久。因此,一旦政治上的高压解除,变革的必要性被政府意识到,农民这种压抑已久的积怨就迫不及待地迸发出来,开了中国改革的先河。其二,农村的经济关系比较简单。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底,分工不发达,农村经济的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不像城市经济那样紧密和复杂。旧体制在农村也不像在城市经济那样紧密和复杂。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又是旧体制相对薄弱的环节,容易被率先突破,风险也较小。其三,农民在大胆突破旧体制的同时迸发出来的生产积极性,根本上是一种发展商品经济的积极性。他们致力于争取和巩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致力于以市场为中心,开拓多种生产经营领域,创造经济发展机会。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获得超前发育。农村的成功在全社会范围内赢得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奠定了重要的改革基础。
从改革的全过程看,改革不可能在农村或城市单独取得成功,换言之,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不可能只在城市或农村单独建立起来。改革的成功只能表现在城乡经济体制的一体化过程中,这是由城乡经济关系的基本结构所决定的。改革在农村突破并取得巨大进展后,必然触及到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与城市改革交汇。这就要求城乡改革互相配套、互相衔接,从而完成建立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改革的初始在农村,改革的决战必然在城市。因为城市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旧的体制的中枢在城市,新的经济体制的中枢也将在城市。1984年,改革在城市经济生活的各个层次上展开。城市改革远比农村改革困难和复杂得多,国有企业的改革攻坚和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至今仍在进行,而且远未到位。这种“农村包围城市”的改革路径:先易后难,从薄弱环节突破,再创造条件攻坚,充分考虑到了改革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和社会各阶层的接受程度,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改革的持续进行。
(二)先体制外后体制内
为了使社会能够承受,进而使改革顺利进行,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在“先易后难”的基础上,选择的是“体制外改革先行”的路径。即“体制外”改革,给定旧体制不变,在旧体制以外成长出一块新体制,比如乡镇企业的兴起及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就是一种典型的体制外制度创新。
1、乡镇企业率先走向市场并取得突破。
中国的企业改革的起步是由体制外企业??乡镇企业率先推动的。因为乡镇企业一开始就在市场环境中运营,几乎不受国家计划限制或其他形式的干预;同时也不享受信贷和原材料供应方面的优先权。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硬预算约束,使得乡镇企业只有在提高经营效率中求生存,争发展。洪银兴:《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秩序》,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而集体和个体所有的乡镇企业也蓬勃发展起来,成千上万过去的农民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就业,并因此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
在城市,国有经济以外的多种经济成分也发展得很快,从1979年到1987年9年中,在城镇集体企业新就业人员达1800万人。在放宽对个体经济的政策以后,个体工商业的发展也很快。
在此期间,城市工商业中的改革只作了某些试点工作。正是由于非国有部门改革的迅速推进,才使国有部门面临着不改不行的形势,促成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宣布了城市经济、主要是国有部门改革的全面展开。尽管在那以后,作为城市经济主体的国有工商业的改革仍然步履蹒跚,但城乡非国有部门却由于改革的推进而迅速发展,终于使整个中国经济越过了市场取向改革不可逆转的“临界点”。
非国有经济的迅猛发展并取得历史性突破。1992年,在中国工业总产值中,各类非国有经济成分的贡献,第一次超过了国有经济的贡献,达到了51?9%,国有经济的比重则进一步下降至48?1%,这应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这一变化,既反映出了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发育的成果,也反映出了中国先行体制外改革的特征。
2、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为体制内改革奠定了重要的经济与社会基础。
至今我们仍在重点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不能脱离非国有经济发展而实现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以非国有经济发展为依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国有企业减轻税赋的经济依托。
将国有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其活力,必须要改变国有企业高税赋的局面,实行公平税赋。然而,国有企业上缴的税利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大幅度降低国有企业税赋势必影响财政收入;在进一步的改革与发展中,财政支出的增加又是不可避免的。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尽管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减轻国有企业税赋的必要性,但却无法落到实处,不但如此,还得努力扩大税基,以增加财政收入。在目前非国有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水平均高于国有企业的情况下,进一步发展非国有经济(主要是提高其素质),无疑是扩大税基、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因此,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减轻国有企业税赋,改善其外部环境,要依赖于非国有经济发展及其提供的大量产值和财政收入。如果缺乏这一经济依托,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改革就很难起步。
(2)国有企业中劳动力流动的就业依托。
国有企业中冗员严重、互相扯皮早已成为其运转不灵的一个重要原因,用工制度的改革非常迫切。然而,几乎所有国有企业都面临着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即多余劳动力怎么处置。政府出于社会和政治稳定的需要,不让企业把失业人员推向社会,而企业内部又没有能力进行消化。采取的一些变通的办法是企业内待业(即下岗培训与领取基本工资或折扣工资在家待业),企业内广开门路安置多余人员(如企业办第三产业等)。企业内待业作为一种临时性的过渡措施是可以的,但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企业办第三产业来安置多余人员虽然是一种积极的办法,但往往效果不佳。而且,作为国有工业企业下属的第三产业部门,往往是在国有企业体制框架下运转的,并受到工业生产管理方式的影响,因此这些附属部门往往经营不景气,要靠企业补贴,成为安置富余人员的赔本机构。
解决国有企业多余人员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非国有经济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固然重要,但不增加就业机会,仍不能很好地配置资源。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政府直接提供就业机会(如开办新企业)的能力有限,主要将由非国有经济发展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非国有经济的蓬勃发展,不仅能开发社会化大生产的广度和深度,发展许多新的行业,从而提供工作岗位,而且将以高获利机会,吸引和吸纳国有企业中的富余人员重新就业。实践证明,凡是非国有经济得以蓬勃发展的地区(如浙江、江苏),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力安排问题就比较容易处理,从而国有企业改革的阻力较小。
(3)国有企业改组的市场依托。
国有企业改革不仅仅是给予平等竞争条件,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实质上也是一个改组的过程。所谓改组就是搞活一批企业,同时也搞死一批企业;放弃一些旧企业,同时增加一些新企业。对于那些没有发展前景、长期亏损的企业,不应采取保护政策,而应采取“加速死亡”政策,通过拍卖、破产等形式处理亏损企业。此外,为了使国有经济带头向高技术新兴产业进军,对于那些处于传统加工业,没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也要进行调整,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国有资产转移出来投向新兴产业部门。在这一改组过程中,采用行政性的关、停、并、转,既不能使国有资产增值,又难以调整存量结构,提高国有经济总体素质。因此,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国有企业改组。
利用市场机制进行国有企业改组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有能够接受这些转移出来的生产要素的经济组织。如果没有这些组织,国有企业就拍卖不出去,国有企业股权也转让不出去。当然,国有企业本身也能充当这一角色,如一些效益好的企业收购被拍卖的企业,或购入另一些国有企业股权。但在国有企业总体效益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这种内部接受能力是有限的。更何况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从不适合国有经济发展的领域退出的,它自身无法充当承接者的角色。因此,这一角色主要应由非国有经济组织来承担。非国有经济承担这一角色,自身要有一定的发展水平。只有在一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它才能具备一定的积累,同时也有了进一步扩大其规模的要求。这样,它既有了收购被拍卖企业或购入被转让的国有企业股权的需求,又有了相应的能力。因此,非国有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其承接国有企业改组的要素转移的能力越强,从而国有企业改组的市场运作条件越好。此外,体制外的改革还在思想观念、制度安排、行为方式等方面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这些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否则国有企业改革将承受更大的压力。
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是完全可以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如果把两者割裂开来,那么谁也得不到健康发展,这已经被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所证实。改革前压制非国有经济发展,甚至禁止某些非国有经济成分,一味发展国有经济,其结果是国有经济陷入了吃大锅饭、捧铁饭碗的泥潭难以自拔。改革之后,依托于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如果不是国有企业承担了当初的改革成本(如上缴高税赋,承担多方面的经济的或非经济的社会责任,处于不平等市场竞争条件等),非国有经济(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也是不可能的。非国有经济发展不仅为中国经济的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更为重要的作用是导致了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开始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它产生了一大批在经济上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推进了市场机制的发育,使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开始在中国真正地发挥作用。同时,它也把国有企业“拖入”了竞争中去,在竞争中使国有企业认识到了自身经营机制的缺陷,从而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
3、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提高了改革的社会承受度
尤其值得强调的是:中国的改革需要一个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剧烈的改革方式必然会超越社会的承受能力,引起社会震荡,最终伤害改革。而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普遍提高了人们的收入,使公众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得到加强,从而为体制内改革奠定了较好的社会基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对提高社会承受度,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贡献突出表现在:
??影响社会经济稳定的最大的因素是就业问题,而就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民营经济。中国农村有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大量民工已涌向城市,形成了民工潮,城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将有数千万富余人员需要安置,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富余人员也需要裁减,就业问题是中国经济面临的最大问题。由于国有企业的就业潜力十分有限,解决这一问题过去及现在都需要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在改革的全过程中,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是民营经济。
??影响稳定的第二个因素是物价,而控制物价的最好的办法是靠发展民营经济来推进市场竞争。控制物价的行政手段是物价大检查,这只能治标。治本的办法是通过发展非国有经济搞活流通,增加供给,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形成竞争局面。
??影响稳定的第三大因素是由于政府财力不足,滋生许多腐败现象,而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财力,使政府有能力高薪养廉。许多县市财政收入的1/2或1/3来自于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未来政府财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辜胜阻:《90年代民营经济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中国民私营经济的发展》,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5年
三、先局部后整体。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改革的承受力,中国的改革还有两点十分重要的经验。
(1)先局部试验后全局推开。
回顾我国的改革进程,可以清楚地看到,80年代初,在我国农村改革已经取得显著成绩的时候,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仍处在艰难的探索之中,任何一种改革方案似乎都不足以使改革进程得以有效推进。当我们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进行痛苦的思考和论争的时候,经济特区在华南地区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为城市改革提供了有效的试验场和参照系。
1979年,在经过周密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央批准在广东省的深圳和珠海试办经济特区,后来又批准了厦门和汕头办经济特区。1984年进一步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政策,后来又在更大的范围内实行沿海开放地带战略。1988年,海南建省并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建设特区和实行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政策不仅增强了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国内市场体系还处于一片空白的情况下,以特区为核心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试验区,为系统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事实上,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方案的设计与改革政策的实施都具有特区的实践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特区经济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首先,特区政策的实施直接促进了华南地区的高速增长。80年代,以华南地区为重点的特区政策和整个对外开放政策,从根本上改变了大陆华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态势,对华南地区的高速增长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前,受各种因素影响,华南地区与全国相比,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增长率曾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78年,4省区GDP占全国的比例为10%,人均国民收入均低于全国水平,其中,发展水平较高的广东仅接近当年全国平均水平,广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40个百分点,福建低近30个百分点,海南省低20个百分点。华南地区在过去的20多年中,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地区。1994年华南4省区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超过16%,1978年华南4省区总体经济实力(GDP总量)为长江三角洲地区(上海、江苏、浙江)的50%左右,1993年已与之相当;人均GDP也已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相当。
其次,华南地区的崛起产生了明显的改革开放的示范效应。我们还记得,若干年以前许多人曾对以深圳为代表的特区经验持怀疑态度,对广东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体系存有种种疑问。然而,当深圳从昔日的边陲小镇成长为我国GDP排名第6位的大城市时,当广东和整个华南经济的迅速崛起,使各级政府和全国人民走出了改革开放初期困扰我们思想的误区时,全国上下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改革目标有了明确的认识。事实上是特区和华南经济的成功经验统一了人们的认识。
第三,以特区经济为极点逐级递减的开放政策,为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中国之大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推开以市场经济为指向的改革政策。80年代以华南为核心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过程的根据在于:华南地区具有有利的地缘环境。华南地区是我国经济中受传统体制约束最弱的地区;改革开放需要极为慎重的试验过程,在缺乏足够的市场经济运作经验和必要的国际经济活动经验,特别是存在着显著的思想认识分歧时,在特区实行市场经济运行模式,对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开放地带给予较大范围的自主权并在较大的空间进行市场经济试验,这样一种逐级递减的改革开放政策,为我国极为成功的改革开放试验找到了一个最为理想的途径。林凌、唐杰:“特区在新时期的任务与新时期的开放政策” 《中国经济特区向何处去》,新华出版社,1996年
199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样,到90年代初,在沿海地区形成了拥有41万平方公里、2亿多人口的沿海开放地带,国家在进出口权限、外汇留成、地方税利上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促使沿海地区率先走向国际市场。进入90年代,国家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范围,由沿海向沿江、沿边和内陆中心城市延伸,先后开放了长江沿岸的重庆、武汉、黄石、岳阳、九江、芜湖6个城市,内陆各省会城市,批准设立长江三峡经济开放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有关政策;开放了13个边境口岸城市,促进边贸发展。至1995年底,中国开放地区覆盖354个市县,55万余平方公里,3?3亿多人口,包括经济特区5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32个,保税区13个,基本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包括不同开放层次和功能的全方位开放格局。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全面融入国际社会。
在中国走向开放的过程中,对特区的“试验场”地位和作用,国外研究者给予了充分的注意和肯定。德国汉堡经济研究所迪特•吕什指出:“特区对中国经济奇迹作出的间接贡献主要体现在特区作为试验场、窗口或演示的功能上,这一点是迄今为止最为重要的功能。”在他看来,特区对于中国全局最重要的影响,不在于经济增长,而在于经济转型,即改革。“特区在经济增长和发展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比起特区在经济转型方面所起的作用,就不那么直接和迅速。特区是经济放宽放松的政策试验室,作为这方面的试点,特区是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必然转型时期的先行官。”迪特•吕什:“中国经济特区何去何从”,《中国经济特区向何处去》,新华出版社,1996年这一判断无疑反映了中国经济转型的现实。
总之,中国改革的成功做法是先试点后推广,即任何改革措施的出台,先在某个地方某个企业进行试验,待取得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为此,国家先后确定了一些改革开放试验区和综合改革或单项改革试点城市、试点县和试点企业,承担着各项改革试验任务。例如,改革先从农村开始,再逐步过渡到城市;先从设立经济特区开始,然后幅射到沿海地区,进而深入到内陆地区;先从发展乡镇、个体、私营和“三资”经济开始,强化市场机制在这些领域的作用,然后将这种作用渗透到国有经济领域;先从微观经济领域的改革开始,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进而推动计划、财政、金融等宏观领域的改革。这种渐进渗透、分层推动的改革方式,是中国人民的创造,也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结果。
所谓试点改革,就是中央授权个别地方政府或部门进行市场经济体制创新实验,有专家称之为“授权改革”。杨瑞龙、杨其静:《阶梯式渐进制度变迁模型》,《经济研究》,2000年第3期
(2)先部分突破后整体配套。
典型例子是价格改革。价格改革过去一直是一些国家改革的一个难题,也是我们在改革中首先碰到的一个难题。中国政府和经济学家都看到了价格改革的重要性,认识到价格市场化是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企业公平竞争、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但同时也看到,价格改革要与培育市场相结合,价格改革是个快变量,市场培育是个慢变量,要求慢变量去适应快变量是脱离实际的;价格改革还需要必要的财力基础,以适应理顺各种比价关系的需要,保证改革过程中广大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价格改革还与不同的产业或产品特点相联系,有的产业价格弹性系数高,价格放开后,能很快实现市场均衡;而有的产品生产,一是需要投资大,二是生产建设周期长,三是技术需要高,价格放开后长时期不能形成市场均衡,从而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正是认识到这些特点,我们的价格改革不是采取一步到位放开的策略,而是采取积极稳妥的方针,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特点,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承受度的不同分别推出一些改革措施。
改革开放前,由于实行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国处于明显的短缺经济状态,物资供应紧张,许多重要的商品实行价格管理,凭证供应,排队抢购,黑市猖獗,人民群众不但消费水平低,而且生活极不方便。80年代初,南方一些省市率先放开一部分商品如水果、水产品、蔬菜等价格。很快,奇迹出现了:放开价格的商品,在经过短时间涨价后,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这些商品像泉水般涌流出来供应市场,而且价格逐渐回落。这使公众看到了和亲身体验到了市场机制的作用。接着放开一些农产品、工业消费品等价格,效果也十分明显。结果是市场繁荣,经济活跃,人民生活大为改善,并最终告别短缺经济。
中国价格改革通过实行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并逐步同国际市场价格相衔接,其成功在于:
??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可以使价格改革带来的物价上涨约束在一定幅度内,以利于经济的稳定,使经济发展和改革能顺利进行。传统经济体制存在和积累了隐蔽的通货膨胀。随着价格改革的开展,无论是调整价格还是放开价格,都会使原来隐蔽的通货膨胀释放出来,导致物价上涨。采取先调后放,调放结合,逐步推进价格改革的方针,可以使这种通货膨胀分阶段释放,物价上涨幅度不会太大。中国的实践证明,物价上涨幅度过大,经济不稳定,不但不利于经济的顺利发展,也不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因而是不可取的。我国零售物价总指数1998年比改革前的1978年上涨280?7%,20年平均每年上涨6?9%,虽嫌偏高了一点,但未影响经济稳定,因而是较成功的。
??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并逐步同国际市场价格相衔接,可以使价格改革对人们经济利益的变动的影响不会太大。价格改革迈的步子过大,甚至一步到位,在一些地区和一些社会集团获得厚利的同时,肯定会有一些地区和一些社会集团获利甚少甚至利益受损,他们因此容易对改革不满和阻挠改革。实行分步推进价格改革的方针,可以减轻和缓解经济利益矛盾,从而减轻改革的阻力,使改革得到更为广泛的支持,避免不应有的社会震荡,降低改革的成本,从而有利于向新体制的平稳过渡。
??先调后放,调放结合,有利于使新价格体制的形成同市场发育相配套。规范的市场价格体系应是在全国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市场体系中形成和运行的。市场发育要经历一段时间才能逐渐成熟,制约着市场价格体系也要经历一段时间才能很好形成和运行,即新价格模式要逐步建立起来。张卓元:《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的经济学思考》,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而调放结合是成功的推动方式。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又一次对中国实行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给予很高的评价,比喻为天才的办法。他说:“大约20年前,中国经济学家和政府正致力于设计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计划。如何从一个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过渡到一个能较准确地反映经济资源稀缺程序的价格体系?也许可以设计一套经济模型来确定均衡价格(假如输入模型的数据的准确度可靠的话,而我们中却没有多少人相信这一点)。但即使只做理论上的探讨,即使均衡价格已知,我们也看不清应该如何进行价格转轨。然而中国成功了,采用的是一个天才的解决办法:实行价格双轨制,使计划外部分能得到适当鼓励。”[美]斯蒂格利茨:《中国第二步改革战略》,《人民日报》(海外版),1998年11月13日。
中国价格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在于坚持市场改革取向基础上,充分考虑到社会承受度,从部分商品和领域突破,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并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整体配套的价格体系。
我们的结论是,中国经济成功转轨的关键在于实现了改革重点的选择与社会承受度的统一,使改革取得了最大的社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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