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等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继续审议国有资产法草案、循环经济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等。
居民生活用电、气、自来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自提出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因涉及问题的复杂性,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继续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删去了关于这项制度的规定。
首先,很难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其用电、气、自来水的基数。合理的累进加价幅度也难以确定。其次,由于低收入水平的家庭对加价承受能力弱,即使加价幅度不高,也可能影响其基本生活。此外,目前许多城市已实行用卡购电、购水、购气的办法,从技术上很难做到按每户的不同基数累进加价收费。但有关专家表示,今后,居民仍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电、气、自来水。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
出资人职责要严格履行
规定:要求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
解读:一些国家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子企业规模较大,集中了不少优良资产,目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不少是发生在子企业。因此,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参照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则,对其投资的企业严格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决定或参与决定所投资企业的重大事项。
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经理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不得建议同一人担任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经理。
解读: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分设,有利于形成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考虑到公司法已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本法对此可作出与公司法相衔接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董事长兼任经理从严掌握。
明确恶意交易无效
规定: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为无效。
解读:关联方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关于消防法修订草案
公众聚集场所应上火灾险
规定: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的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解读:通过保险机制分担风险,有利于解决火灾损失赔偿等问题。但考虑到实行强制保险涉及投保人范围、赔偿限额、保险费率等复杂问题,需要慎重研究、逐步推行。建议将范围限定在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