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孙玉波)根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提出的一项工作计划,2008年中国建筑业将培训64万名农民工。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农民工将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这项名为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的工作计划提出,农民工的培训对象为自愿参加培训的建筑业在岗农民工。
参加示范工程的农民工必须与所在企业订有劳动合同。对地震受灾地区户籍的农民工,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培训。
农民工培训主要针对砌筑工、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等建筑业关键工种开展,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常识、职业基础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工作主要由建筑企业负责。
为了保证培训工作的落实,这项工作计划提出,示范工程培训资金由政府、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共同承担。企业首先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安排农民工培训费用,对经培训、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劳动保障部门给予相应培训和鉴定补贴。农民工个人只承担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个人收取培训、鉴定费用。
农民工是中国建筑业产业工人的主体,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已达3800多万人,其中70%以上是农民工。中国建筑业已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1200多个,累计培训农民工600余万人,其中500多万人取得了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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