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拟收购其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船)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802050000元,下称:文冲船厂)的100%股权(下称:建议收购)。
    因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下合称:本集团)预期业务量的增加和某些突发事项,预期2008年及2009年本集团与中船及其附属公司和关联人(下合称:中船集团)的关联交易额可能超过先前决定的上限金额。为此,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与中船签订了2007年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增加截至2008年12月31日及2009年12月31日两个年度的各类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分别至人民币1271.87百万元、1870.47百万元。该协议尚待中船及其关联人(按照香港上市规则之定义)以外的股东(下合称:独立股东)批准方才生效。
    鉴于文冲船厂及其全资附属企业(下合称:文冲集团)和中船集团间某些现存的交易将在建议收购完成后(如落实)继续进行,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与中船签订了2007年框架协议的有条件补充协议,以增加经补充协议修改(如获独立股东批准)的2007年框架协议项下已根据有关规定核准的文冲集团与中船集团之间截至2008年12月31日和2009年12月31日两个年度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金额,修改后的年度上限金额分别至人民币884.63百万元、986.69百万元。该协议尚待独立股东批准,并只会于建议收购完成后生效。
    董事会已于2008年6月30日做出透过以每10股现有股份获发3股配股股份形式的建议配股(包括A股配股和H股供股)筹措资金完成建议收购的决议,A股、H股股份将会以同一认购价发行[不低于人民币4.96元(约5.55港元)]。合资格H股股东可透过申请额外配股股份之方式,申请除外股东之任何未出售配额,以及暂定配发但未获接纳之任何H股供股股份。H股供股采用包销的方式。
    如建议收购落实,公司名称将更改为“广州中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