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问题开展了网上交流咨询。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土地动工开发时限的问题,他们正在同有关部门充分研究,按项目类型分别设置更加合理的动工开发时限。
开发商违约可打官司解决 昨日,有网友反映,他是北京路南太平沙70号的业主,所在土地已被征收十多年,到现在还是闲置地一块,拆迁费一直无法拿到。
请问作为业主应该怎样去处理?
市国土房管局回应,该网友所提及的此类闲置土地,存在拆迁遗留问题。广州市定义为拆迁烂尾地块,市政府已于2003年出台了有关的措施处理此类地块。由于涉及开发商违约等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保障自身的权益,他们将配合法院加快处理该烂尾地。
分期未开发地算闲置地 有网友提问,开发商分期开发的用地,只建了第一期,后面的地就放着不开发了,现在有办法确认为闲置用地吗?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原《办法》规定认定和处理闲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但由于未对分期开发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可能造成以分期开发方式规避闲置土地处置和监管的现象,为此,为规范和严谨起见,新修订稿增加了对已办理用地分期手续的,以分期后的土地为宗地单位作为闲置土地认定对象的规定,较原办法更为严格和严谨。
按项目类型设开发时限 对于一直在办理项目开工的各项审批手续,但仍旧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工的问题,有网友咨询应如何处理。
市国土房管局回应,开发单位如在限期内完善相关手续期间,受规划因素影响,未能如期动工开发,可在听证会上提出上述观点并提供书面材料等证据举证说明,市国土房管局将依法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有网友接着指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工建设,涉及审批部门有很多个,要在一年内完成几乎是不可能的。市国土房管局回应,对于土地动工开发时限的问题,他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研究,按项目类型分别设置更加合理的动工开发时限。(记者赵燕华、实习生郑裕鸿)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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